策划:一夜无主:青岛韩企欠薪撤离
跑,跑,跑,五年间,206家韩企非法逃离青岛,拖欠的工资,未清的债务,外企能否说走就走?金融危机加剧,经济模式转变,逃跑是无奈之举还是违抗法律?追究法律责任,挽回经济损失,四部门联合印发“追责指引”,外企监管存在怎样的漏洞?司法问题是否需要政府介入?逃逸的外企留给我们怎样的思考?《新闻1+1》为您解析。
演播室主持人(王跃军):
您好,欢迎收看今天的《新闻1+1》。
悄悄的我走了,正如我悄悄的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这是徐志摩先生的《再别康桥》当中的名句,应该说意境非常的美。可是在山东青岛的个别韩资企业却营造了另外的一个场景,悄悄的我走了,却不如我轰轰烈烈的来,带走了我挣到的钱,却扔下了一屁股的债。岩松,怎么来看待最近报道的像一些个别的韩资企业,扔下了拖欠的工资、拖欠的债务,不辞而别,一走了之。
白岩松(新闻观察员):
其实我觉得在经济交往如此频密的当代,任何一个企业来来走走都是正常的,但是来要有来的门槛,走要有走的规矩,如果就是不带走一片云彩可以,但是也别留下一屁股的债,尤其欠很多人的工资,所以它不是一个道德的问题,是法律的问题,我觉得应该是法律追究没商量。
韩企非法撤离愈演愈烈
主持人:
接下来我们就来了解一下一些外资企业非正常撤离的情况。
(电话连线)
山东省烟台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外企科负责人:
今年的1月13日,我们有三家韩资企业,是韩国同一个投资方投资设立的,在1月13日这一天全体高管集体失踪,这是我们到目前为止最为严重的一起外资企业的非正常撤离。
记者:
那这些高管失踪会遗留下来哪些问题呢?
山东省烟台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外企科负责人:
除了职工的工资、职工的后续安置和一些银行的贷款以外,最主要的,他们欠了供货商大概三四千万的债务,欠债欠薪逃离,现在可以说是逃逸了。
记者:
那您刚才说的这些问题是怎么处理呢?
山东省烟台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外企科负责人:
职工的工资,政府部门出面,已经非常及时的给职工发放了,包括动用了司法的一些程序,处理了公司的一些现金,把它的一些固定资产也都及时地封存。另外还有一些缺口,财政及时地补上了,并且对相关人员也做了安置。其他的像贷款,还有供货商的货款问题,到目前为止还没有解决。
解说:
这位负责人讲述的就是一起典型的外资非正常撤离事件,媒体称之为外企半夜逃跑。那么什么叫外资非正常撤离呢?在前天由国家四部委印发的这份《外资非正常撤离中国相关利益方跨国追究与诉讼工作指引》中,对此做了明确的解释,即没有清算债务和申请破产,不按合法程序而突然撤离投资地区,并且只留下厂房、设备和拖欠的工资、债务。文件还明确指出,如果外资非正常撤离中国,中国将跨国追究并诉讼,坚决维护中方合法权益。
然而,我们采访到的这位负责人却告诉我们,这个文件虽然好,但他还是担心,在实际工作中并不能对解决问题有实质性的作用。
山东省烟台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外企科负责人:
刚才简单地看了一下这个《工作指引》,我觉得可能在我们这个案子里边不会起太大的作用。
记者:
那您觉着妨碍这个政策有实质性效果的最大障碍是在哪儿呢?
山东省烟台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外企科负责人:
我觉得需要法律上的完善。比如说据我了解,欧洲和美国有些国家有这种叫强制清算的相关法律,那么好,你外商跑了,你公司的人也不愿意再露面,那好,可以当地的法院来介入这件事情,来审查你的账目,你到底是真正的资不抵债、破产、亏损,还是你涉嫌非常转移你的资产,我们现在被卡就卡在了我们不能进入到审查账目,不管以司法部门的名义也好,以债权人的名义也好,我们都没有充分的法律依据,直接进入到查账的程序里边。我们有的债权人就跟政府提出这么一点要求,如果这个企业经过审查以后,他的确是资不抵债,的确是该倒闭,该破产,我就是一分钱也拿不到,我没话说,可是如果它是恶意逃债,他是转移了资产以后,做成一个他亏损的假象,那么政府就有义务去帮我追回我的债务。
所以就这么一个资产情况,一个简单的事情,就把我们政府难住了,因为没有法律依据。
解说:
在四部委出台的这份文件中,并没有对非正常撤离事件具体举例,但显然,该份文件一出,韩国媒体反应最为强烈,韩联社、《今日金融报》等媒体不约而同地称,中国政府的举措是针对“半夜逃跑”事件不断增多的韩企。而作为和韩国经贸关系最为密切的省份——山东,无疑是韩资撤离潮的重灾之地。
在今年2月,韩国第一大报纸《朝鲜日报》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三年前,一家韩国皮革企业进入中国山东胶州市,三年来,该公司不断增加当地银行贷款,拖欠工人工资,对房租、供应商和客户的负债也增加到最大限度。三年后的一个晚上,公司30多名韩国籍高管留下两亿人民币的债务突然消失,文章还写到,这给许多胶州人留下了刻骨铭心的记忆。在年关即将来临的日子里,当地政府不得不紧急筹集百万巨资,以平息数千计中国工人的回家路费,还有他们愤怒的眼神。
根据山东省外经贸厅今年初提供的数据,仅山东青岛一地,2003年来,非正常撤离的韩企有206家,涉及工人2.6万,拖欠工资1.6亿人民币,拖欠银行贷款近7亿元,这样的数字让中韩相关人士都吃了一惊,乃至韩国政府专门派出调查组来中国调查。此次四部委出台的举措显然是为了防范情况的进一步恶化,避免蔓延到一些较大的企业,然而这份文件真的能起到预想的效果吗?应对外资的非正常撤离,还需要哪些更为具体的政策和措施?这些也许都值得相关部门认真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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