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从交通运输部全国交通厅局长会议上获悉,将积极稳妥、逐步有序推进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工作。按照“国家鼓励、地方为主;确定目标、有序推进”的总体思路,抓紧制定实施方案,选择有条件的省份进行试点,从2009年1月起,宣布全部取消其境内的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
据了解,其他省份也可分期分批开展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试点工作,探索撤消站点、债务清偿、人员安置等工作的有效途径和办法。在此基础上,由各省级人民政府决定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各地可以省为单位统一取消,也可在省内区分不同情况分步取消。(严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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