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位业内人士昨日表示,燃油税费改革方案最快可能在本周获得国务院批准,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11月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了成品油价格和燃油税费改革方案,并决定经国家发改委修改后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据参与国家发改委座谈会的地方人士透露,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是15天。此后,发改委等部门将根据汇集的各方意见和建议对原方案进行修改,正式方案于2009年1月1日起颁布执行。有专家据此分析称,“除去15天的公示期和预留的修改方案时间,以及征税环节的准备时间,本周公布燃油税费改革方案的可能性非常大。”而北京、上海、杭州等地暂缓征收养路费似乎也预示着燃油税费改革方案推出日益临近。
国家发改委主任张平11月27日表示,“燃油税改革就是把过去各类收费或公路的养护、管理及水路的养护、管理中有关费用改成燃油消费税。”西南证券分析师董建华称,目前燃油税费改革的轮廓已大致清晰。燃油税的征收或采取提高现行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的方式替代养路费等收费,并限时撤销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点。燃油税或将在生产环节征收,不排除定额征收的可能,而成品油零售价下调将与开征燃油税同期进行。
社科院财贸所税收室副主任张斌说,在生产环节征收的好处是目前生产环节已经征收了一道消费税,因此燃油税开征的成本较小。但是由于并不是所有的油都用于上路,因此从替代养路费的角度来看,还需要进一步细化。在消费环节征收的好处在于可以从零售环节对成品油用途进行区分,但是征收成本较高,同时还存在一个对不通过加油站的偷逃税行为的监管问题。
有专家表示,从生产环节征收的可能性较大,对于农用机械和工程机械等不上路的用油消费,国家可以通过财政补贴的方式进行弥补。 (朱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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