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要闻 发展观察 新闻跟踪 经济发展 减贫救灾 社会发展 全球招标投标 商务资讯 观察思考 发展报告 数字报告 白皮书 中国之窗 世行在中国
专家专栏 政策解读 宏观经济 区域发展
行业动向
行业规划 金融证券
金融法规
贸易发展 工程项目/ 数据库/周刊 企业发展
国情公报 经济数据 经济名词 采购商
发展要闻  -08年进出口将达2.6万亿$ 09年外贸形势预测 -问题奶粉致中国29万婴幼儿泌尿系统现异常 -政府或将出台新一轮政策 政策十大取向 中国财政状况全球最好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8日至10日举行 打响"保八"战 传递4大发展信号 -十教授上书救市遭质疑 台前幕后 救市还是毁市? 社保基金增仓 -人民币中间价大跌156点 罕见跌停 贬值预期升温 或将持续走软 -国土部:重点保障新增中央投资项目用地 加快保障性住房土地供应 -税务总局:房改房权属转给子女应缴契税 成思危称房价会缓慢上升 -尚福林:大非政策不会变动 厉以宁:成立调节基金收购优质公司股票 -保监会要求停售违规财险产品 发改委:部分险种业务监管费下调
首页>>政策解读
农产品初加工企业所得税优惠范围划定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om.cn  2008 年 12 月 02 日 
字号:    打印本文章 写信给编辑

记者1日从国家税务总局了解到,部分农产品初加工的企业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所得税优惠政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公布了《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从事该范围内农产品初加工的企业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所得税优惠政策。

据了解,农产品的初加工是指对农产品一次性的不涉及农产品内在成分改变的加工。此次公布的《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共分为种植业类、畜牧业类和渔业类三大门类,包括粮食初加工、林木产品初加工、园艺植物初加工、油料植物初加工、糖料植物初加工、茶叶初加工、药用植物初加工、纤维植物初加工、热带及南亚热带作物初加工、畜禽类初加工、饲料类初加工、牧草类初加工、水生动物初加工、水生植物初加工等诸多农产品初加工种类。

根据现行《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进一步规定,企业从事农产品初加工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此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的《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正是对《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相关规定的具体细化。有关部门今后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适时对该范围内的项目进行调整和修订。本报记者 李雁争

来源: 上海证券报

相关文章:
农产品原油有色金属铁矿石钢材等主要商品市场展望
农业部:采取六项措施加强农产品产销衔接
首批激励股权解禁 农产品高管浮盈逾亿元
中国农产品市场趋势指数
西藏农产品首次“亮相”武汉农业博览会
2009年农产品和工业品出口配额总量(附表)
中国食用农产品与生产资料价格继续双双回落
中国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2008—2015年)
中国食用农产品价格和生产资料价格继续回落
7%乡镇无金融机构 计划培育农产品期货市场 农村金融服务报告
中国7%乡镇无金融机构 计划培育农产品期货市场
2008年第一季度全国及31个省市区农产品价格报告
图片新闻:
国家拟替支援西部大学生偿还助学贷款 招3万毕业生西部任教
环保部继续严卡"两高一资"项目 394亿元投资暂缓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