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短信等非话音业务一直存在“内外有别”的不对等待遇,不仅为业界所诟病,也一直让广大用户所不满。对此,日前有媒体报道,工信部拟取消短信含彩信网内网外差别定价,该项决议有望在2009年通过生效。
由于存在网内外差别定价,导致大网越大、小网越小,严重限制了市场公平竞争。因此,取消短信网内外差别定价是既利于信息经济发展又利于用户利益的举措,期待早日实施。
“内外有别”直接损害消费者利益
电信业差别定价现象其实由来已久,这种现象在竞争尤其不充分的通信市场更加明显。尽管话音业务的网内外差别定价已逐步取消,但是,短信等增值业务在很多地区仍是“内外有别”。例如,短信在中国移动网内外的收费标准不同,即移动网内是0.1元,发给联通手机或小灵通的是0.15元。
从法律的角度看,业内专家认为,网内外差别定价等差别待客的竞争手段涉嫌反竞争行为,有悖《反垄断法》的规定,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从消费者的角度看,差别待遇、差别定价这种变相垄断的思维限制了用户正常自由的选择。同时,网内外差别定价也加大了消费者网间通信成本,损害了消费者利益。
以先天的网络和用户群的具体优势,对市场的后入者和弱势企业等竞争对手竖起“壁垒”,是不公平的。从更大范围和更长远的角度来说,它会使信息经济的发展大打折扣。
取消差别定价利好各方
从信息经济的角度来说,“信息经济的核心是共享,‘异网异价’从本质上更是违背了信息经济的初衷。”取消差别定价则会利好各方。
据了解,中国移动北京公司在取消手机网内外差价上早有举措:其中动感地带5档短信套餐所含的120条至1000条短信早已不分网内外,超出部分则按照网内0.1元/条、网外0.15元/条收费。北京联通也面向新势力用户推出了10元短信包,内含的130条短信同样不分网内外。无独有偶。今年年初,辽宁省通管局叫停存在网内外差别定价的手机资费方案。按照规定,该地区新推手机套餐赠送的短信不分网内外,套餐外的短信费用也不高于现行资费标准。
这都从一个侧面反映了移动运营商的竞争从过去的“针尖对麦芒”,更多的变为了竞合方式,这对移动通信市场的健康发展,以及保护用户利益都有好处。对于运营商来说,取消网间差别定价,导致的结果可能是资费的下降,但降价或许并不意味着运营商的收入同等幅度地减少。
当前,一边是日渐加快的网络融合和多元化发展趋势,用户需求激增,产业链亟待完善;一边却是难以突破的市场围墙,强者欲强,公平竞争难以形成。因此,取消短信异网异价还有利于促进正当竞争,增加新进入运营商拓展业务的门槛。
彰显监管新走向
综上所知,网内外短信的差别定价在个别省市已有所松动,但还很有限。监管态度未明也是短信业务仍被“差别对待”的重要原因。因此,需要采取必要的非对称管制措施,加强反垄断监管。
一方面,需加强对主导电信运营商的电信监管。知名电信专家黄浩指出,根据电信监管理论和实践,在讨论电信监管时,其潜在含义主要就是对主导运营商进行监管,即非对称管制。这是有其逻辑基础的,电信业传统上属于在位运营商独家垄断,同时由于行业规模经济特点决定新进入者难以与传统运营商展开有效竞争,这就需要对传统在位电信运营商进行严格监管,促进全业务竞争格局的真正形成。
另一方面,相关监管部门需要结合电信行业特点,应及时出台针对差别待客等不正当竞争现象的法律法规条例,通过遏止此类行为,进一步引入并激活移动市场竞争。
电信专家杨培芳则认为,具体操作方面,在“异网同价”的原则下,初期扶持弱小运营商可以采取价格体系浮动原则。比如,强势运营商短信网内网外的价格定位在0.1元,弱势运营商则可定位0.08元。这样既不损害消费者权益,又起到了有效的非对称管制。(张颖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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