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转变——政府的归政府,社会的归社会
政府体制改革的具体内容包括机构改革、政府职能转变、行政法制建设、政府信息公开、人事制度改革和行政问责制等。这里主要讨论三个方面的内容:政府职能转变、机构改革和行政权力监督。
政府职能转变并不是改革开放一开始就提出来的。它是在经济体制改革和政府机构改革到一定程度之后提出来的,它自1987年以来一直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核心。
政府职能转变的基本内容很丰富,从大的方面来说,首先是处理政府与各个方面之间的关系,这就是四个分开: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过去是政社分开),把不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转移出去,把由政府管理的事项管好,从制度上更好的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发挥公民和社会组织在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中的作用,更好的提供公益物品和公共服务。
30年来,由于这四个方面的努力,政府职能的面貌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私人企业获得了大规模的发展,国有企业规模逐步缩小,并且基本进行了市场化改革,取得了经营自主权,政府及其部门直接办企业的时代已经基本结束了。经过改革,很多事业单位也取得了相当的自主权,政府财政与国有资产经营、政府与银行运作、政府内的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也在逐步理顺关系,市场中介组织也获得了很大的发展,开始酝酿从政府内部剥离出来,而新发展的很多中介组织都已经拥有了独立运作的空间。
其次,确定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基本政府职能框架。在市场经济基本替代计划经济的情况下,自2003年开始,我国政府开始明确定位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基本职能。政府负责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经济调节,说的是宏观经济调控,主要是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行政手段限制在必要的范围内。市场监管,主要涉及推进市场公平准入、市场执法、对产品的生产和消费进行安全监管,如药品和食品安全,采矿安全,和交通安全等。社会管理是政府促进就业,调节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维护社会稳定。公共服务职能,主要是教育、卫生和文化等服务,建立健全公平公正、惠及全民、水平适度、可持续发展的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经过5年的努力,政府已经初步发展了市场化的经济调节手段,初步建立了市场监管体系,公共服务体系也有了雏形,公共服务均等化也有了一个开始。
政府职能转变的基本内容很丰富,从大的方面来说,首先是处理政府与各个方面之间的关系,这就是四个分开: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把不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转移出去,把由政府管理的事项管好,从制度上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发挥公民和社会组织在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中的作用,更好地提供公益物品和公共服务。
30年来,由于这四个方面的努力,我国政府职能的面貌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政府及其部门直接办企业的时代基本结束了。政府财政与国有资产经营、政府与银行运作、政府内的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也在逐步理顺关系,市场中介组织也获得了很大的发展,拥有了独立运作的空间。
其次,确定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基本政府职能框架。在市场经济基本替代计划经济的情况下,自2003年开始,我国政府开始明确定位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基本职能。政府负责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
经过5年的努力,政府已经初步发展了市场化的经济调节手段,初步建立了市场监管体系,公共服务体系也有了雏形,公共服务均等化也有了一个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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