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在流转时,不得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商品住宅、不得建设高尔夫球场、不得建设其他违反国家产业政策和土地供应政策等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今日对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范围作出了明确表示。同时他透露,我国将划定永久基本农田。
就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范围,这位负责人说,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非农建设使用农村集体土地,实行国家征收。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外,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以及国防、军事等公益性用地继续实行国家征收;除用于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用地以及农村村民法定的宅基地外,经批准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非公益性项目,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允许农民依法通过多种方式参与开发经营并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对于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用途的建筑物、构筑物,国土资源部的态度是,不得重建、扩建,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流转;同时,严禁未经批准将规划确定的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必须紧守18亿亩耕地红钱,国土资源部的对策是,在层层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的前提下,将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
决定首次提出了公益性与非公益性建设用地问题,由于现在的法律中没有这样的规定,国土资源部表示,将抓紧研究确定公益性和经营性建设用地范围,建立相应的协调裁决机制。同时,该部将在有条件的地方开展试点,加快健全和完善制度。(记者郄建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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