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国有资产法不规定高管薪酬
本报讯(记者郭爱娣)昨日,全国人大法律委主任委员胡康生向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作了企业国有资产法(草案)修改意见的报告,今日该草案有望获通过。
针对有关应立法规范国企高管拿高薪的各种意见,胡康生表示,法律委和财经委、国务院法制办、国资委研究后认为,企业管理者的薪酬标准问题复杂,鉴于目前国资委已制订了国企负责人薪酬管理的暂行办法,企业国有资产法不再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