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购房契税降至1% 最低首付调为20%
央行发言人解读调整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政策
政策解读:楼市新政将为购房者带来多大利好?
契税降至1%意味着什么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08年10月27日起,扩大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浮幅度,调整最低首付款比例。人民银行新闻发言人就相关问题接受了记者采访。
一、调整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背景是什么?
今年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经受了多方面的严峻考验,克服了特大自然灾害和世界经济金融形势急剧变化造成的冲击,保持了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当前国际金融市场剧烈动荡,世界经济增长明显放缓,国际经济环境中不稳定因素明显增多。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可能产生的影响,支持扩大内需,提高对居民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金融服务水平,保障民生,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人民银行对商业性个人住房信贷政策适时进行了调整。
二、此次政策调整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一是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下限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金融机构对客户的贷款利率、首付款比例,应根据借款人是首次购房或非首次购房、自住房或非自住房、套型建筑面积等是否系普通住房,以及借款人信用记录和还款能力等风险因素在下限以上区别确定。
二是对居民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贷款需求,金融机构可在贷款利率和首付款比例上按优惠条件给予支持;对非自住房、非普通住房的贷款条件,金融机构适当予以提高。
三是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其中,五年期以下(含)由现行的4.32%调整为4.05%,五年期以上由现行的4.86%调整为4.59%,分别下调0.27个百分点。
四是汶川地震灾区居民灾后购置自住房的贷款利率下限、最低首付款比例以及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优惠政策保持不变。
三、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有何政策考虑?
我国地域广大,各地土地成本不同,房地产市场冷暖不均;此外,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收入状况、住房消费习惯等有较大差异。此次政策调整既与前期政策相衔接,又避免“一刀切”,赋予金融机构更大的自主决策空间,兼顾不同地域、不同层次的贷款需求,体现了以人为本、区别对待的和谐社会理念。
金融机构将继续在贷款利率、首付款比例等方面支持合理的个人住房贷款需求。按照此次出台政策的要求,对居民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贷款需求,金融机构在贷款利率和首付款比例上按优惠条件给予积极支持,体现了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原则。对非自住房、非普通住房的贷款条件,金融机构适当予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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