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天上午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了中国进一步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情况。
据悉,2008年9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明确,进一步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着力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着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着力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着力提高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水平,着力促进社会和谐与精神文明建设,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一体化发展,把长江三角洲地区建设成为亚太地区重要的国际门户、全球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基地、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世界级城市群,为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现代化做出更大贡献。
《指导意见》提出,进一步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要坚持以下原则:(1)坚持科学发展,努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切实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推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2)坚持和谐发展,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3)坚持率先发展,加强与周边地区和长江中上游地区的联合与协作,强化服务和辐射功能,带动中西部地区发展;(4)坚持一体化发展,统筹区域内基础设施建设,形成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促进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5)坚持改革开放,继续在体制创新上先行先试,率先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为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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