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机动车所有人自编自选机动车号牌号码的工作在全国全面实施。根据各地不同情况,这项工作可以在车辆管理所内进行,也可以通过互联网编排确定。
据公安部网站消息,为切实保障机动车号牌号码选取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最大限度地方便民众,2007年以来,公安部通过修改相关规定、编制选号软件 、规范号牌制作、推广地方经验等方式,在全国范围内逐步推行由群众按照号牌标准自编自选机动车号牌号码工作。
自去年以来,天津等部分地区已经开展了由机动车所有人自编自选机动车号牌号码的试点工作。
截至目前,天津、河北、山西、安徽、江西、山东、河南、广西、重庆、云南、宁夏等11个省(区、市)以及吉林、湖北、四川、贵州、陕西、新疆等6个省(区)部分地市已实行了由民众自编自选机动车号牌号码。
据介绍,自编自选机动车号牌号码首先要符合《机动车号牌》标准规定的编排要求。即号牌的汉字和第一位字母是发牌机关代号,不能选择;后5位可以选择,每一位可以是数字,也可以是字母,但最多可使用2个英文字母。
其次,在具体操作中,各省(区、市)根据本地号牌资源情况和实际管理需要,制定具体的编排规则,民众要在规则范围内编排。从17个省份实行情况看,有的允许5位都自编,有的是4位,有的3位;在号段分配上,主要采取分段放开、逐步放开的原则,以保证公平选取,使群众能选取到比较称心的号牌号码。
针对号牌选取,公安部交管局提醒,一是事先要了解当地具体的编排规则,在规则范围内编选;二是多准备几个自己钟意的“待选号”,选取时有多个选择机会,而且能节省选取时间;三是供选择的号牌号码资源很充足,建议不要在实施头几天集中到车管所办理;四是建议选择对自己有纪念意义的号码,如自己、家人的生日或其他纪念日,不要过于集中地一味追捧所谓的“连号”、“吉祥号”。
此外,公安部还决定自10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启用具有较先进防伪技术的新版机动车行驶证,进一步提高机动车行驶证的防伪技术,加强行驶证的印制、核发管理。对已核发的旧版行驶证,只在办理换证和补证业务时换发新版行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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