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财政部日前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开展2008年主食加工配送中心建设试点工作,并要求各地商务、财政部门择优推荐试点城市和企业。
通知指出,要对食品安全检测系统、信息管理系统、冷链与配送系统提供资金支持。
通知要求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检测系统,配备相关的检验检测设备设施,提高企业对食品原辅材料的农药残留、食品微生物和理化指标等的检测能力,实现对食品全方位、多环节的质量与卫生安全检验检测,加强对食品加工全过程的品质安全控制。购置总部机房管理系统、加工配送中心和各销售终端信息设备及其管理软件,购置加工车间与配送运输等联网监控设备,实现采购、仓储、销售等跟踪管理,完善食品安全可追溯制度。购置冷藏、冷冻设施和冷链配送车辆等,完善仓储和配送功能,提高产品保鲜与保质水平,减少损耗,防止二次污染,保障食品质量安全。(雷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