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获悉,根据最新修改的 《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显示,原本设定外商在中国投资电信企业20亿元的门槛降低到10亿元。有分析师认为,这一决定将有助于即将全面开放的中国电信行业进一步吸收外资,从而获得外国战略合作伙伴的技术支持。
根据修改后的《规定》,外商在中国投资电信企业,经营全国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的基础电信业务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亿元人民币。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上述人士称,该政策变化将有助于成立不久的、规模较小的电信商更易获得外国投资,从而刺激竞争加速创新。
事实上,面对即将推出3G手机服务的中国电信业,外企及国外运营商巨头早已准备就绪。截至2006年9月,中国相关部门已收到外商投资电信业申请共29份,全部为申请移动互联网业务。(任思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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