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监会报告披露:国家电网在跨区电价交易中违规
07年全国电价略有上升 发电企业平均上网电价增1.74%
■全国电价水平南高北低、东高西低
■违反国家电价政策的行为依然存在
国家电监会9月11日在北京发布的《2007年度电价执行情况监管报告》显示,2007年全国电价水平与上年度相比,总体平稳,略有上升。发电企业平均上网电价为336.28元/千千瓦时,比2006年增长1.74%。在不含政府性基金和附加费的情况下,电网企业平均销售电价为348.39元/千千瓦时,比2006年增长0.89%。
国家电监会新闻发言人介绍,2007年国家未出台全国性电价调整政策,只是对个别地方电价矛盾进行了疏导。从电价水平看,中央发电企业平均上网电价低于地方发电企业,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都存在南高北低、东高西低的态势。此外,差别电价政策实施有效遏制了高耗能行业的盲目发展。据统计,2007年全国有2204家高耗能企业执行了差别电价,征收差别电价的电量为93.57亿千瓦时,收取差别电价加价电费6.52亿元。差别电价政策实行以来,先后有2000家左右的高耗能企业关停或转产,其中70%以上属于淘汰类企业。
报告显示,2007年国家各项电价政策总体上执行情况良好,但是一些企业、地方违反国家电价政策的行为依然存在。
该报告还通报了电价执行中的其他问题,如跨区电能交易缺乏合理价格机制、脱硫电价执行不及时不到位、峰谷电价政策不完善,执行中存在降低上网电价现象、新建机组商业运营前上网电价不规范等问题。电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针对检查中的问题,各有关企业要迅速纠正,限期整改,并于2008年底前向电力监管机构报告整改情况。(冉永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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