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北部湾城镇群规划 南宁北海将步入特大城市行列
《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城镇群规划纲要》通过专家组评审
9月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北部湾办公室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组织召开了《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城镇群规划纲要》评审会。经过审阅和讨论,专家组原则同意《规划纲要》通过评审,并提出进一步修改和完善的意见。
评审会指出,建设现代化的城镇群是加快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的重要内容,是实现自治区科学发展三年计划目标的基本要求,也是配合国家战略、深化落实相关规划、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城镇群及其内部各城镇协调发展的必需。
《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城镇群规划》是北部湾经济区全力推进的重点规划之一。规划由广西自治区北部湾办和广西自治区建设厅牵头负责,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主编,广西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和广西城乡规划设计院协编,香港大学、中国科学院地理研究所等单位承担部分专题研究。
《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城镇群规划》自2006年6月启动后,当年底完成了《北部湾经济区城镇群概念性规划》。国家批准实施《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后,广西自治区北部湾办和广西自治区建设厅立即组织规划编制单位根据《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再次进行修改。经过广泛征求自治区有关部门和经济区各市意见,形成了《北部湾经济区城镇群规划纲要》。
专家组评审认为,《规划纲要》从国家战略需要出发,以提高国际竞争力为核心,以构建一体化的北部湾城镇群为目标,通过对国内外城镇群的比较研究以及对北部湾城镇群空间构成基础和现状特点的研究,探寻北部湾经济区城镇群发展的动力和趋势,综合确定城镇群的发展目标,富有创造性和前瞻性。
《规划纲要》理念新颖,综合运用了最新的区域分析方法,充分吸纳和借鉴了国内外区域发展的理论观点,努力探索空间管制与制度创新相结合的方法,提出城镇群空间资源管理的有序和高效途径,提出了北部湾经济区城镇群战略发展方向,为决策提供了技术保障。
《规划纲要》与《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纲要(2006-2020)》、《广西城镇体系规划(2006-2020)》、《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等相关规划衔接较好,提出经济区城镇群的发展目标、发展战略、发展规模、空间布局形态等方面基本合理,符合规划纲要编制深度要求,内容和方法均有创新。专家组原则同意《规划纲要》通过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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