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9月5日电 题:四大共性问题屡审屡犯——解读49个部门单位200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审计署5日发布了49个部门单位200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公告。通读这份长达10万字的公告,记者发现,资金闲置、私设“小金库”、乱收费、挪用资金等,是这些部门单位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共性问题,也是近年来屡审屡犯的“老大难”问题。
大量资金长期闲置等同浪费
大量资金长期闲置看上去似乎没有形成浪费,实际上却影响到了资金的使用效率,使有限的财政资金无法得到有效利用,从而形成一种“隐形”浪费。
审计发现,有些部门单位资金闲置数量巨大。水规总院等10个单位的“太湖流域管理局档案库房”“松辽流域水环境监测中心”等54个项目,2007年财政预算资金共计9987.79万元未使用。税务总局新办公楼项目未经批准立项,造成2.98亿元财政资金闲置。文化部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缓慢,资金闲置更是高达38268.96万元。
有些部门单位资金闲置时间过长。2003年,财政部拨付给发展改革委7787.64万元资金用于某项药品的专项储备。截至2007年底,上述储备资金结余仍存放在发展改革委机关的基本账户中闲置未用长达4年。
有些部门单位编报不具备实施条件的项目预算,造成预算资金闲置。2004至2007年,国家海洋局每年均编报“我国重点海域突发事件应急反应决策支持系统”项目预算,因与该项目配套的应急指挥中心业务楼在2007年12月前一直未开工建设,故该项目也一直未能完全实施,造成了预算资金的闲置。
此外,教育部机关食堂改扩建项目、原劳动保障部“中国-欧盟社会保障能力建设中心项目”、广电总局 “某工程工作专项”项目、国务院法制办的办公附属楼加层改造和旧楼改造工程等,均造成不同程度的资金闲置。
私设“小金库”极易滋生腐败
私存私放资金、私设“账外账”或“小金库”,往往与腐败伴生。为此,国家三令五申,禁止私设“小金库”。但在历次审计发现,这类问题仍然屡见不鲜。
审计发现,海南省农垦总局所属八一总场中学自2005年开始,私设“账外账”,截留应上缴的各项收入和部分违规收取的学杂费并存入个人账户。截至2007年底,截留收入累计高达2545万元。
2007年,黑龙江保监局将应上缴财政的考试收入累计428.93万元存放于个人储蓄账户中,2007年末尚有61.27万元没有上缴财政汇缴专户。
原建设部干部学院电教部在举办2006年和2007年“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辅导培训班”时,利用虚假发票、单据在院财务报销办班成本费用,套取现金10.67万元放在财务账外,其中5.16万元由当事人私分。
私设“小金库”有时只是为了给职工发福利。中国人民银行部分所属单位账外存放资金1458.79万元,其中,2007年北京印钞厂向下属公司收取技术服务费500万元,用于向该厂职工发放补贴。
此外,中国社科院所属当代所和俄欧亚所转移、私存私放财政资金和其他公款455.63万元;珠江水利委员会所属单位私设“账外账”48.22万元,并将公款357.97万元私存个人账户;税务总局机关服务中心设备技术处私存私放资金168.44万元。
教育领域仍是乱收费的“重灾区”
乱收费一直是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但一些部门和单位往往利用手中权力巧立名目收取各种费用,特别是一些学校和教育机构可谓屡审屡犯。
审计发现,2002至2007年,中央音乐学院现代远程音乐教育学院在开展远程教育合作办学过程中,未经批准自行设立项目收取初试费80.1万元。
国家民委所属艺术培训学校2007年超标准收取大专班和中专班学费61.31万元,使用过期《收费许可证》收取中专班学费30.44万元;2006至2007年,自定收费项目收取固定资产磨损费9.60万元,2005至2007年多收取学杂费43.54万元。
2007年,财政科学研究所未经批准,向学员收取学费、计划外硕士研究生学费、委托培养博士研究生学费、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进修生学位论文答辩费、博士研究生招生费和所外人员听课费等742.38万元。
2005至2007年,国家医学考试中心未经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批准,按每人1元的标准收取国家医学实践技能考试工本费121.68万元,用于弥补单位支出。
此外,铁道科学研究院标准计量研究所违规收费1453.36万元;黄河水利工程交易中心违规收费271.90万元;中国贸促会所属国际商会中国国家委员会违规收费1328.05万元。
挪用资金发工资搞活动
财政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但是,这次审计发现,仍有相当多的部门单位存在挪用资金问题,值得关注。
审计发现,2006至2007年,质检总局及中国标准化协会等所属部分单位挪用预算资金竟然高达3462.39万元,有些却是用于支付与项目无关的差旅费、劳务费等。
各个部门单位挪用资金的目的往往各不相同。有的是为了发工资,如原环保总局挪用公用经费及项目经费34.93万元发放临时聘用人员工资;有的是为了办会议,如原建设部城乡规划管理中心挪用课题费项目支出35万元用于国际会议开支;有的是为了搞活动,如2007年中国文联从“图书审读费”专项资金中支付5家出版社联欢会经费10万元;有的是为了盖大楼,2005至2007年,原交通部未经发展改革委批准,在其所属公路科学研究所已有办公楼情况下,动用车购税专项资金8400万元为其建设办公楼。
此外,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所属轻工机关服务中心、国家统计局、北京华文学院、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和单位也不同程度存在着挪用资金问题。 记者 张晓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