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展生产力是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
邓小平总结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历史经验教训,用唯物史观分析我国社会实际和主要矛盾,明确地指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最根本任务就是发展生产力。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归根到底要体现在它的生产力要比资本主义发展更快一些更高一些,并且在发展生产力的基础上不断改善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他反复强调:"发展是硬道理。"首先,发展生产力是社会主义本质的要求。我们搞社会主义革命,目的就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以后,更要创造比资本主义高得多的劳动生产率,因为"劳动生产率归根到底是使新社会制度取得胜利的最重要最主要的东西。"因此,只有大力发展生产力,才能增强国家的经济实力,才能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
其次,就我国来说,发展生产力是解决社会主要矛盾的根本途径。我国社会在近代沦为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积贫积弱,进入社会主义社会后,生产力落后是最基本的状况,因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解决这个矛盾靠什么?当然不能靠"共同贫穷",不能靠压抑或降低人民的物质文化需求,只能靠发展生产力,增加社会财富,以提高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
第三,发展生产力,建立强大的社会主义物质技术基础,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和精神文明不可或缺的条件。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的建设,社会政治、文化、艺术、教育的发展,都需要物质条件和物质基础。当人们处于贫穷状态,成天为衣、食而愁苦忙碌的时候,是谈不上受教育和民主参与的。
总之,由于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解决中国所有问题的关键在于发展生产力。我们面对日趋激烈的国际经济技术竞争,要靠发展生产力以增强综合国力;增强社会主义的吸引力、凝聚力,提高人民对社会主义的信心,就要靠发展生产力;解决当前国内社会的各种矛盾,消除不安全因素,保持国家的长治久安,离不开发展生产力。抓住时机,发展自己,才能使社会主义中国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二、"三个有利于"的判断标准
1992年年初,邓小平同志在视察南方的谈话中,针对当时改革开放中仍然困扰我们的姓"社"姓"资"问题,再次提出了判断是非的根本标准,即"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在这三个标准中,最根本的、处于核心地位的仍然是生产力标准。因为只有生产力发展了,才能有综合国力的增强,才能有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生产力标准是衡量社会进步的根本尺度,但不是惟一的尺度。衡量社会进步的还有政治尺度,如四项基本原则;还有其他各个领域的具体尺度。这些尺度,各有其特殊的作用和价值,不能互相替代,更不能只要其中的这一部分标准,否定另一部分标准。但是,所有各项标准都是相互联系的,在根本上都是统一的。我们既要始终把生产力标准作为检验我们各项工作的最高尺度,又要注意把这一标准在各个领域具体化,并与各个领域工作的特殊要求结合起来,推动社会主义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
坚持"三个有利于"的判断标准,有助于我们在实际工作中解放思想,敢于实践,大胆探索,利用一切有利于发展经济的方式手段,可加快发展自己;有助于我们改变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少说空话,多干实事,积极进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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