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拉萨8月24日电 记者从西藏自治区政府获悉,国务院日前下发《关于近期支持西藏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要求国家有关部委、相关援藏省市和中央企业贯彻执行。
据西藏自治区政府介绍,此次出台的优惠政策针对当前西藏经济社会发展中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从中央财政安排资金帮助解决。中央政府主要在促进旅游等产业加快恢复发展、加快重点项目实施、支持有关公共服务设施的修复和建设等7个方面给予扶持。
“这些政策的含金量很高,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西藏工作的特殊关心,”西藏自治区常务副主席郝鹏说。
中央政府历来高度重视西藏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开放以来,中央先后多次召开西藏工作座谈会,帮助西藏理清经济发展思路。在实行一系列特殊优惠政策的同时,中央决定全国9省市援助西藏建设43项工程。这批援藏工程和羊卓雍湖抽水蓄能电站、羊八井地热电站、“一江两河”中部流域综合开发等国家重点工程的建设,有力推动了西藏经济社会发展。
1994年,中央第三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确定投资48.6亿元、由中央和各省市援助建设62项工程,兴建了满拉水利枢纽工程、沃卡水电站等水利电力项目,建设和改扩建了拉萨贡嘎机场和昌都邦达机场,改建了西藏唯一的国际陆路通道--中尼公路。
中央还适时决定修建青藏铁路,并于2001年中央第四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上确定,全国支援西藏建设117个项目,兴建了林芝机场、直孔电站等一大批改善西藏基础设施的重大项目。
2007年3月26日,西藏自治区政府宣布,经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并讨论通过,“十一五”期间,中央政府将投资778.8亿元,在西藏建设包括青藏铁路拉萨至日喀则段等180个项目,全部完成后预计投资达1097.6亿元。截至今年5月,这批重点工程项目进展顺利,已有159个项目完成规划、科研、实施方案或初步设计。(记者拉巴次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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