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对象为发达国家,以今年市价计算售价约2000万欧元。
昨天,中石油宣布,该公司旗下辽阳石化公司氧化二氮减排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已正式通过国际核准,首批994803吨碳指标获准交易。作为中国目前最大的有关碳交易项目,辽阳石化公司已于7月28日接到《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秘书处通知,碳指标得到正式签发,即将完成第一笔碳交易。
作为联合国历史上首个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温室气体减排协议,《京都议定书》于2005年2月16日生效。按照《京都协议书》的规定,所有发达国家在2008至2012年间必须将温室气体的排放量比1990年削减5.2%。其中,欧盟必须将温室气体的排放量削减8%、美国削减7%、日本削减6%、加拿大削减6%。该协议书还规定,包括中国和印度在内的发展中国家没有减少排放的义务,可自愿制订削减温室气体排放量的目标。协议规定,发达国家可向发展中国家购买减排额度降低自己减排的成本,而发展中国家用减排额度换来的资金和技术可帮助本国减少环境污染,可以说是一个互利、双赢的结果。
据悉,中石油辽阳石化公司的氧化二氮减排项目,每年可减少1000万吨当量的二氧化碳排放。此前,法国电力贸易公司已开始在去年与中国广东核电集团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签订购买协议,前者向后者购买360万吨二氧化碳减排容量。
氧化二氮俗称笑气,是《京都议定书》中明确规定限排的6种温室气体之一。辽阳石化的CDM项目就是将装置产生的氧化二氮转化为空气中普遍形态的氧气和氮气,从而大大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并经过有关部门认定后,把核定的减排数额出售给有着减排义务的发达国家。
当前国际碳指标交易市场价格波动较为剧烈。2006年初,欧盟市场碳交易价格为每吨三十欧元,2006年末和2007年初曾跌至每吨零点几欧元,2008年新一轮的价格又升至每吨20多欧元,剧烈的价格波动使CDM项目面临很大的风险。我国作为世界最大的二氧化碳指标供应方之一,企业在碳指标交易中如何把握国际规则,如何更好地规避价格风险,已经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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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都议定书》提出三种减排途径
《京都议定书》在减排途径上提出了三种灵活机制,即清洁发展机制(CDM)、联合履约(JI)和排放贸易(ET)。清洁发展机制,简而言之,发达国家可以向发展中国家“购买”减排额度。
这三种减排机制的核心内容,就是实现排污权的可交易,明晰环境问题中所涉及的产权问题,用市场经济的灵活调控方式来取代生硬的罚款或者行政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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