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房申购政策系列报道①———
■编者按
针对在经济适用住房、廉租房、限价房审核过程中,申请家庭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近日,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北京市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申请审核有关问题的通知》(35号文),对申请家庭住房面积的核定等审核标准进行了新的调整,让更多住房困难的中低收入家庭享受政策性住房优惠政策。本报从今天开始,将结合具体案例对这些核定标准的调整进行系列报道。
最新消息
石景山崇文区经适房昨摇号
继7月18日朝阳区2203户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家庭摇取选房序号后,昨天,又有3029户石景山区、崇文区获得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资格的家庭摇取了宋家庄、常营经济适用住房的选房序号。这3029户家庭的选房序号将陆续在《北京青年报》上公示。
昨天上午10点,黑石头路上的石景山西山宴会厅内一片热闹,石景山首批经济适用住房摇号配售活动在此举行。五批参加此次摇号的居民代表先后上台摇号,石景山区1989户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家庭的选房顺序号全部摇出。据介绍,此次石景山摇号配售的房源共有1701套,为朝阳区常营经济适用住房项目,销售均价4322元/平方米。
崇文区首次1131户经济适用住房申购家庭的摇号活动于昨天进行。和朝阳区、石景山区略有不同的是,崇文区此次摇号配售活动房源比摇号家庭多。崇文区经济适用住房昨天摇号配售的房源共有1195套,而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家庭为1131户。
上个月去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还被当作“住房超标户”而被拒绝的朝阳区市民李文博(化名)惊喜地获悉,现在他一家三口可以作为“无房户”申请经济适用住房了。而这一变化缘于近日出台的《关于北京市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申请审核有关问题的通知》(35号文)对有关保障住房审核标准的调整。
因为没有房子,结婚、生子,直到现在儿子11岁了仍然挤在父母60平方米小两居室中的李文博,在6月初去街道申请经济适用住房时遇到了难题。工作人员看了他的户口本后,得知他父母名下有房后,告诉他,虽然是他们小三口申请经济适用住房,但按相关规定,计算家庭住房面积时,要把户口本上家庭所有共有成员名下的房产都计算在内,这样的话,李文博的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就是“60平方米除5口人”,为12平方米,超标了。李文博很纳闷,房子是他父母的,他一家三口正是因为没有房子,才会住在父母家中这么多年,如今想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独立出去,却成了有房的超标户。
据了解,其他区县像李文博这类的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人也不少。甚至有许多小三口家庭,户口本和父母虽然为同一个,但实际上,因为住房困难或其他原因没能和父母共同居住,长期在外租房,但小三口申请经济适用住房时,也同样因把父母的住房面积核定在内而成了住房超标户,无法申请保障性住房。
对此现象,市住房保障办公室非常关注。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原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申请家庭面积按家庭户籍所在地住房面积核定,是因为制定政策时,考虑到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为社会保障性住房,应先解决住房最困难的群体,所以政策制定较严。“如今,为了让更多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享受到各种保障住房,经过严密调研,我们出台了《关于北京市廉研,我们出台了《关于北京市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申请审核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保障房申请家庭原住房面积的计算进行了调整,由计算申请家庭成员和户口本上共同家庭成员的住房面积,调整为只计算申请家庭成员名下承租的公房或拥有的私房计为申请家庭住房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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