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改革评估报告(08年 07年)
2008年经济体制改革将在五大领域进行实质性突破。
7月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2008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依此,具有改革任务的各部委将围绕《意见》中要求的改革重点和关键环节制定相应的实施步骤。
本报记者从国家发改委了解到,《意见》中的改革范围包含国有企业、财税、金融、农村、投资、社会体制、行政管理体制等多个领域。但具有“实质性内容”的改革重点锁定在财税、电力、金融、收入分配和社会体制改革五个领域。
国家发改委人士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和以往国家发改委上报国务院的改革意见相比,2008年《意见》的最大特点是提出了操作性规定,并在《意见》中明确规定,要督促改革任务的完成,改革牵头负责部门要定期汇报改革进展情况。
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拉开序幕
作为具有“改革”职能的国家发改委,每年都会受国务院委托制定该年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领域。上述发改委人士表示,2008年改革重点具有操作性、能够实质性推进的领域划定在5个领域。
首先,要正式启动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据本报记者了解,一份由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的研究机构制定的财税体制改革方案已经出笼,目前正在征集学者和地方政府的意见。
“今年最大的改革动作就是启动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上述发改委人士透露,尽管《意见》中只提到“进行财税体制改革”,没有更详细的说明,但高层推动财税改革的决心已定,今年将开启这一领域的改革。
事实上,启动新一轮财税改革的呼声由来已久,但财税体制改革兹事体大,不仅仅涉及经济体制改革,还涉及预算民主化、公共财政转移、人大审查和监督、统一国家财政和国库、理顺中央与地方的关系等诸多因素,以上因素叠加在一起使得改革面临着复杂的形势。
“事权和财权不匹配是大家一致的判断。”7月10日,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研究员郑新业对记者分析。对此,专家们多数认为“下放财权”是改革方向。
据本报获悉,新一轮财税改革基本思路是,以深化预算制度改革、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和省以下财政体制为重点,启动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创新各级财政支持义务教育、医疗卫生、公共文化、社会保障和住房保障的体制机制。
在具体操作上,财政专家贾康认为,应该推进财政体制扁平化的系统性改造,主要是扩大推行“乡财县管”、“省管县”的试点范围。
在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方面,多数财政专家认为,应将改革的重点放在推进政府收支分类改革上,逐步推进“收支两条线”、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等预算管理制度改革。
除财税体制改革外,今年还在电力体制改革、金融体制改革等领域开展实质性改革推进。
“完善电价政策是今年重点。”上述发改委人士表示,按“十一五”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目标,继续稳步推进各项电价改革,建立与发电环节竞争相适应的上网电价形成机制。
对此,在今年4月的“全国经济体制改革会”,发改委经济体制改革司司长孔泾源也详细说明了改革思路:推动落实电网企业主辅分离改革方案,完善区域电力市场建设,组织开展深化电力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在金融体制改革方面,《意见》指出,将推进农行股改和国家开发银行改革,制定国家进出口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改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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