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官方媒体今日刊载了有关方面就第四次中美战略经济对话成果发表情况说明。情况说明全文如下:
中美两国于6月17-18日在美国马里兰州安纳波利斯海军学院举行了第四次中美战略经济对话(SED)。王岐山副总理和亨利•保尔森财长分别作为胡锦涛主席和乔治•布什总统的特别代表共同主持了本次对话。
第四次中美战略经济对话在具有战略意义的领域达成了多项有助于加强和深化双边经济关系的成果,包括:
领域一:宏观经济政策交流及金融服务业
中美双方重申关于继续紧密合作以获得持续增长、保持价格稳定和确保双方金融体系平稳有序的承诺,并同意继续双方在共同感兴趣的金融服务信息共享方面的合作和进一步考虑如何通过加强合作,共同维护国际金融稳定。而且,中美双方采取以下行动并做出以下承诺:
•美方发布了目前全球金融市场动荡原因评估、以及加强金融服务企业和监管者运作、程序和规划的建议,并计划于今年晚些时候发布对各项建议执行情况的评估结果以及是否需要采取进一步措施的有关建议。
•中方将在2008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对外资参股中国证券、期货和基金管理公司的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提出有关调整外资参股中国证券市场的政策建议。
•美方根据修订后的国际证监会组织(IOSCO)资信评级机构行为准则,提出新的管理规定,以促进资信评级机构强化评估程序以确保评级过程的完整性,确保投资者和发行人受到公平对待,并确保评估涉及的保密信息得到保护。
•在美国资信评级机构新规定实施后,美国相关资信评级机构必须完全遵守新规定的要求,中方允许现有合资资信评级机构在不降低现有外资持股比例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开展证券资信评级业务的资格。中方将依据有关审慎性规定进行核准。
•美方继续承诺开放金融市场,给予中资商业银行国民待遇,并按照相关审慎规定与程序,快速处理中资银行在美开设分支机构的申请,无不当拖延。
•中方同意开展试点,允许非存款类外国金融机构向试点地区零售消费者提供消费金融服务,同意境外保险机构、政府和货币管理当局、共同基金、养老基金、慈善基金和捐赠基金等QFII,以及QFII发起设立的开放式中国基金的投资本金锁定期降低为3个月;并将按照相关审慎监管原则,允许符合条件的境外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形式在中国证券交易所上市;同时允许符合条件的外资法人银行发行人民币次级债券。
•美国农业部将探索与中方就农村保险开展进一步合作的方法,并将考虑为中国寻求制订包括自然灾害在内的农作物损害险方面政策的中国保险官员和行业代表提供培训。
•在中方就其建议的《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进行公开评论期间,中美双方就此进行了积极讨论,特别是美方关注的外资保险公司可对一家新设或现有的国内保险公司进行投资,无论该公司是否已对中国同类保险业进行了投资的有关问题,中方将充分考虑各方及时提交的评论,并继续视情就此与美方进行探讨;中方于近期公布的法规(“保险基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允许所有境内的保险公司,包括外资保险公司,按资产的一定比例向境外投资的保监会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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