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消息,四川省人民政府日前发出的紧急通知决定,在现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基础上,对与抗震救灾工作密切相关的药品、医疗器械、医疗用品、日用品、建筑材料、燃料等商品的价格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
通知要求,要严格控制政府出台提价措施,抑制新涨价因素。近期内省各级人民政府不得出台任何政府提价措施。
通知要求,全省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大粮食等重要商品的运输调配力度,确保抗震救灾运输车辆的油料、燃气供应;对抢运抗震救灾物资车辆按照国家和省政府的有关规定免收通行费,对紧急调入四川的粮、油、药品等抗震救灾物资,要优先安排运力并给予适当运输补贴;要保证灾区化肥、农药、建筑材料等重要工农业生产资料的供应,促进灾区恢复生产。(高建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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