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拟于近期启动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改革,从而解决国有企业内部存在不同职工群体工资结构分配不合理、部分垄断行业工资过高的情况。这是记者昨日从国资委获悉的消息。
工资要与实现利润挂钩
国资委副主任邵宁曾表示,要结合企业实际,改进完善工效挂钩和工资总额计划核定办法,将部分企业单一实物量指标挂钩办法改为与实现利润等指标挂钩;严格控制高收入企业挂钩浮动比例,重点对一些高收入行业进行调控,适当降低这些行业的工资增长幅度;解决建筑、装备制造等低收入行业工资来源紧张、激励不足等实际困难。
同时,切实加强人工成本管理,规范工资性收入来源渠道,逐步建立健全收入分配制度。在促进企业建立效益导向的工资增长机制基础上,不断引入市场因素,引导企业职工收入水平与市场价位逐步接轨。
分布格局趋向合理
从增长幅度看,2006年中央企业职工年均工资水平增幅,分别比全国职工、全国企业职工及全国国有企业职工年均工资水平增幅低1.71、4.25和4.01个百分点,与2005年中央企业自身相比,也回落了1.61个百分点。中央企业职工工资增长较为平稳,过快增长的格局得到很大改变。
中央企业之间收入水平分布格局趋向合理。到2006年,中央企业行业人均工资水平最高和最低之间的倍数差距,由2003年和2004年的4.9倍下降到近两年的4.2倍和3.8倍。中央企业各行业内部的企业之间职工收入趋于平衡,明显不合理的分配差距基本消除。
严控垄断企业高工资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收入分配司司长邱小平在之前的一个论坛上表示,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机制就是要改变现在单纯只根据企业效益,而且在下面由政府和企业通过一对一的方式,由企业根据战略规划和年度经营预期目标综合考虑劳动力市场价格、行业平均工资、社会平均工资等因素,自己制定工资总额预算方案,当然要纳入整个企业的预算管理,制定预算方案。在这个制度上,对不同的国有企业实行分配的管理办法。
对于国有独资公司和带有有关性质的特殊企业,实行预算方案核准机制,由政府职能部门参照竞争性职工工资水平来审核、批准。对水平偏高,垄断性质比较明显的企业,还要探索研究更严格控制工资总额的办法。(雨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