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探路改革"深水区" 先行试验重大改革
记者今天从天津市政府获悉: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天津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的批复》,原则同意《天津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天津滨海新区发展改革、开发开放将呈现新的局面。
2006年5月,国务院《关于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有关问题的意见》批准滨海新区为全国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国务院《关于天津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的批复》要求,要综合推进滨海新区的体制机制创新和对外开放。用5至10年时间,在滨海新区率先基本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动新区不断提高综合实力、创新能力、服务能力和国际竞争力,使新区在带动天津发展、推进京津冀和环渤海区域经济振兴、促进东中西互动和全国经济协调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为全国发展改革提供经验和示范。
国务院要求天津市政府,加强对《方案》实施的组织领导。要以涉外经济体制、金融体制、科技体制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为重点,处理好新区和老城区的关系,用新思路、新体制、新机制,推动老城区乃至整个天津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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