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上午10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城乡规划司司长唐凯、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司长沈建忠、住房保障与公积金监督管理司司长侯淅珉等有关负责人在大会新闻中心(梅地亚中心多功能厅)就“住房保障”情况接受中外记者的集体采访。中国网现场直播。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 中国网 赵娜 摄影
有记者提问:“限价房政策涉及住房保障和市场调控双重目标,在限价房问题上如何实现这双重目标的统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回答说:“限价房是在前年国务院的文件当中提到的概念,当时不叫‘限价房’,叫‘两限两竞’普通商品住房这样一个概念。它的提出主要是针对过去几年当中有些地区,特别是一些沿海的大城市当中商品住房的价格上涨较快。”
齐骥认为,一些大城市商品住房价格上涨较快,已经远远超出了城市一般家庭对购房需求的支付能力。国务院文件提出,要加大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供应。
齐骥解释,对于什么是中低价位,各个地区、各个城市有不同的标准。为了使国务院这个调控措施能够起到实效,一方面稳定房价,一方面增加对自住需求的购房者的有效供应。在一些城市就提出了这种“两限两竞”普通商品住房,后来就简称为限价普通商品住房。
齐骥指出,限价房首先是一种中低价位的普通商品住房,由于政府在出让土地的时候设置了这片土地开发出来的商品住房要限定在一定的价格水平范围内。同时也要求,这片土地出让后,建起来的商品住房应该以中小套型为主,甚至都是中小套型,这样就有一个这种商品住房和不限价的普通商品住房之间的差异。因此从一些城市的实践来看,在推动限价普通商品住房的同时,对供应限价房的家庭提出了限制性的要求。同时,也对这种限价普通商品住房进入房地产交易市场的环节提出了限制条件。因此,限价房第一个实现的目标是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特别是商品住房价格的一种调控手段。
第二,它确确实实可以满足一些用于自用的,不是投资的,更不是投机的,是当地居民购买的,不是跨地购买的,对于这类家庭提供一些适合他们消费能力和水平的商品住房的供应。这恐怕是目前大家对限价普通商品住房的一个认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