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社会建设
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不断扩大公共服务,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动建设和谐社会。
第一节 教育文化
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坚持教育公益性质,加大财政对教育投入。促进教育公平,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健全学生资助制度,保障经济困难家庭、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重点提高农村教师素质。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以农村义务教育为重点,继续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继续调整农村中小学布局。加快推进义务教育规范化建设,基本实现教育管理信息化。实施职业教育攻坚战,加强以实验实训基地和职教师资培训为重点的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大规模培养产业工人及其他专门人才,提高农民素质。扩大中等职业教育规模。提高普通高中办学质量,稳步发展高等教育,着力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积极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加快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加强文化市场管理,推进文化产业发展,保护民族文化遗产。
第二节 卫生事业
关注人民健康,发展卫生事业。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中西医并重,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完善国民健康政策,鼓励社会参与,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为群众提供安全、方便、有效、价廉的卫生医疗服务,提高重大疾病防控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深入开展城乡清洁工程。
第三节 城乡就业
坚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城乡人力资源市场。加强政府引导,改进公共就业服务,完善市场就业机制。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多渠道、多方式增加就业岗位,扩大就业规模,改善就业结构。支持自主创业、自谋职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加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完善面向所有困难群众的就业援助制度,及时帮助零就业家庭解决就业困难。积极做好下岗职工再就业和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就业指导工作。
第四节 社会保障
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扩大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探索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全面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提高统筹层次,充实社会保障基金,加强基金监管。加快建立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特别要健全廉租住房制度,多渠道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健全社会救助体系。
第七章 生态环境
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放在工业化、现代化发展战略的突出位置。
第一节 生态建设和保护
加强重要生态公益林、自然保护区、重要地质遗迹、湿地生态系统和野生动植物、生物物种资源等的保护,恢复或增强生态服务功能。严格执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和“三同时”制度,加强重大地质灾害区和已开采矿区的生态恢复和治理。建设茅尾海、涠洲岛—斜阳岛珊瑚礁等重要海洋生态保护区,保持近海生态功能。加强珍稀濒危物种及沿海红树林、海草床、河口港湾湿地等重要海洋生态系统的生境保护。实施湿地保护与恢复、岩溶地区生态修复与保护、海岛生态保护、防护林体系、水土保持、城市环境改善、标准海堤等生态工程建设。积极开展创建国家环境模范城市和国家环境友好企业活动。
第二节 污染防治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全面推行清洁生产,促进污染物和废料资源化利用。积极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产品、无公害生物农药、高效绿肥、生态养殖等。对邕江、钦江、南流江等重点江河污染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加强城市(镇)污水和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加强农村面源污染控制与治理。截断地下水污染通道,防止地下水水质污染和恶化。临海工业废水排放必须达到国家标准,严禁任何类型的污水未经处理向海洋直接排放。燃煤电厂必须按照环保规定建设并使用脱硫设施达标排放。强化对沿海重化工业的环境风险防范,加强对主要入海河流流域、河口及陆源排污口的监控管理,实施入海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提高大中型港口、停港船舶和海上石油平台、海洋工程的废水、废油、垃圾回收与处理装置的配备率,实现达标排放。建立溢油、赤潮应急反应预案。加强海洋环境监测,实施海洋环境预警预报工程。
第三节 生态合作
加强泛北部湾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国际合作。把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海洋渔业资源开发保护、海岸带管理、海洋环境资源调查、海洋灾害预警预报等作为重点领域,建立国际合作机制,联合实施保护项目,共建良好陆海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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