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社会保障司副司长由明春回答记者提问 中国网 杨楠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08年2月14日上午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国务院煤电油运和抢险抗灾应急指挥中心救灾和市场保障指挥部指挥、民政部副部长李立国,商务部部长助理黄海、财政部社会保障司副司长由明春、农业部总经济师兼市场与经济信息司司长张玉香、卫生部卫生应急办公室副主任梁东明等,介绍前一段时间在救灾和市场保障方面开展的主要工作、下一步救灾和市场保障工作的重点及将采取的主要措施,并答记者问。中国网进行了现场直播。
财政部社会保障司副司长由明春在发布会上介绍:除了及时安排和拨付救灾资金外,财政部门还积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出台了一些支持抗灾救灾工作的政策措施。
一是支持保障猪肉、粮、油、蔬菜等重要商品的市场供应。刚才商务部的黄海助理也给大家介绍了相关情况。在这里我想补充的一项措施就是,对鲜活农产品销售环节的集贸市场管理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车辆入场费等经营服务性收费,从今年1月26日至3月31日一律减半征收。
二是实行相关的税费减免政策。对紧急进口的柴油,给予进口税收优惠;对进口的救灾捐赠物资,给予关税减免。
三是积极应对各地和灾区的物价上涨,及时调整城乡低保补助水平。明确2007年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连续三次提高城市低保对象补助水平的政策,2008年继续执行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和老工业基地继续给予适当补助。在此基础上,从2008年1月1日开始,按每人每月15元的标准提高城市低保对象的补助水平,按每人每月10元的标准提高农村低保对象补助水平。对受灾相对严重的7个省(区),从2月1日起,再按城市低保对象每人每月15元、农村低保对象每人每月10元的标准连续发放3个月临时补贴。(李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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