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上海1月24日电 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能源法起草专家组副组长叶荣泗24日说,顺利的话,能源法草案将于今年提交最高立法机关审议。
叶荣泗在此间召开的“能源法(征求意见稿)国际研讨会”上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2月1日征求社会公众 意见结束后,专家组将对能源法(征求意见稿)进行集中修改。按照预定计划,国家能源办之后将会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修改后的能源法提交国务院审查修改。国务院审查通过后,能源法草案将提请全国人大审议。
目前,中国虽然施行了电力法、煤炭法、节约能源法、可再生能源法等能源单行法律,但一直缺乏一部系统、综合规范能源开发利用和管理行为的基本法。能源法的出台将弥补中国能源法规体系中基本法缺位的问题,不仅为能源领域单行法律的制定和修改提供法律依据,也有助于解决能源单行法之间以及能源单行法与其他法律之间的协调问题,使能源战略的实施和国家能源经济安全在国家强制力的基础上得到保障。
能源法起草工作于2006年初正式启动。2006年11月初步形成能源法大纲。2007年3月形成能源法工作稿初稿。此后,先后经历了工作稿第二稿、第三稿、第四稿及讨论稿的反复修改与论证,形成能源法(征求意见稿),并从2007年12月1日起,通过新闻媒体和互联网等渠道公开向社会各界征集修改、完善的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活动计划至2008年2月1日结束。
能源法(征求意见稿)包括15章140条,内容涉及能源管理与监督、能源战略与规划、能源资源开发与供应、节能减排与气候变化、能源财税与价格、能源储备与应急、能源科技政策和国际能源合作等。(记者安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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