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局长谢伏瞻昨日表示,2008年将对房地产价格统计进行改革,经济适用房将不再归类为商品住宅。此外,还计划在90个市县推进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的编制工作。
加强改善民生统计
在国务院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谢伏瞻表示,国家统计局在前不久召开的全国统计工作会议上提出,要加强和改进关系到民生的统计。
2008年的物价统计改革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加强对城镇低收入居民的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的编制工作。国家统计局在2007年已经在13个城市试点编制该指数,其目的是为了帮助各级地方政府了解价格变化对低收入群体收入的影响,以确定应该采取的一些补助政策。“2008年计划在90个市县推进这项工作,并在试点取得经验之后进一步向全国推广。”
第二,进一步做好价格统计的监测预警工作,主要增加一项对部分食品价格的调查,将月报改为旬报。
第三,推进房地产价格的统计改革。首先统一所调查的城市辖区或企业项目统计范围;其次合并和规范一些指标的设置,比如经济适用房严格说不属于由市场供求来决定价格的商品住宅范畴,因而将归类为保障性住房而不是商品住宅来统计;最后,房价采价方法将取消上年同期样本的调查,只采集上期、本期的样品房的价格,使统计数据更能及时反映房价的变化。
谢伏瞻表示,上述物价统计改革的主要目的是反映老百姓所关注的问题,使数据通过统计调查弄得更准确、更及时,并不改变现有物价统计的结果,也不涉及CPI。
此外,谢伏瞻还表示,在收入统计上,国家统计局将建立城镇在私营单位工作的工人工资的统计,并探索构建城乡一体化的住户收支调查指标体系;在就业统计上,要改善住户调查,并通过住户的调查来搜集劳动就业的有关信息。同时,还将研究建立农民工的统计调查制度,包括农民工的总量、结构、流向、变动等等。
房地产价格不列入CPI
谢伏瞻表示,CPI中包含八大类商品,其中食品包括粮食、淀粉、干豆类和豆制品等,“我们计划适当的时候把这个公布出来。”目前食品占CPI篮子的权重为32.74%。
关于房地产价格是否包括在CPI中的问题,他表示,我国CPI虽然不直接包括商品房销售价格,但包含居住类价格。而在居住类价格中,又包括建房和装修材料、租房的租金、对公房的房租和私房(含自有住房)的房租以及其他费用,此外还包括房屋贷款利率的变化、物业管理费用、维修费用等等,“这些实际上都是与房价密切相关的”。
至于为什么CPI不直接包括房价,谢伏瞻表示,首先,各国的CPI中都不直接包括房价,为了可比必须统一。其次,房屋的购买是一种投资行为,只有每年的日常消费才构成消费。而房屋作为耐用品至少要消费50年或者更长,所以通常将其折算到到每一年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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