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实施办法》全文
发改委负责人解读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
发改委启动临时价格干预措施 采取提价申报和调价备案
中新社北京一月十六日电 中国启动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国家发改委今日宣布,成品粮及粮食制品、食用植物油、猪肉和牛羊肉及其制品、牛奶、鸡蛋、液化石油气等六种重要商品须进行提价申报和(或)调价备案。
国家发改委表示,在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期间,有关企业应按照规定履行提价申报和调价备案的义务。对于违反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行为,价格主管部门将责令经营者改正,并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据悉,方便面行业、食用植物油行业及乳品行业的十二家企业进入此次需要提价申报的企业目录。
根据中国官方要求,对达到一定规模的生产经营企业实行提价申报。有关企业须在提价前十个工作日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提出调整价格的申请。有关企业一次调高价格达到百分之四以上、十日内累计调价达到百分之六以上、三十日内累计调价达到百分之十以上的,需在价格调整后二十四小时内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书面报告调价情况。
目前,中国约百分之九十五点六的商品均为市场定价,约百分之四的商品为政府定价。发改委官员今日表示,此次列入临时价格干预范围的是极少数价格上涨较多、且与居民基本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的重要商品。实行临时价格干预并不会改变企业自主定价的性质,不是冻结价格,不会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行政干预价格只是辅助性手段”。
去年八月以来,中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涨幅连续五个月超过百分之六,今年一月上旬,中国三十六个大中城市豆油、猪肉、牛肉和羊肉零售价格同比分别上涨百分之五十八、百分之四十三、百分之四十六和百分之五十一。中国官方认为,价格上涨对广大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生活产生了较大影响,而“不合理涨价已影响到社会的安定”。(记者 于晶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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