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交通部网站消息,今后新建港口工程要选用低能耗、高效率的装卸设备,优先选用以电能为动力源的装卸设备。近日,交通部出台《关于港口节能减排工作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要求各级交通(港口)主管部门和港口企业坚持优化设计与强化管理相结合、应用先进技术与淘汰落后工艺相结合、健全制度与宣传培训相结合,加大节能减排政策扶持力度,逐步转变港口经济发展方式,发展港口循环经济,推进港口节能减排工作取得新进展。
调查统计显示,随着生产规模化、专业化程度的提高,港口能源单耗虽已呈下降趋势,但仍存在较大的节能减排空间。《意见》对于现有港口的技术改造项目和新建港口项目都提出了具体的节能减排要求。比如要求新建港口工程项目,应优化装卸工艺和设备选型设计,选用低能耗、高效率的装卸设备,优先选用以电能为动力源的装卸设备;加快对集装箱码头设备和散货码头设备关键技术的研究,优先采用轻型、高效、变频控制的设备。现有港口逐步更新改造耗能高、效率低的老旧设备,加快现有集装箱码头以柴油发电机为动力源的轮胎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油改电”技术改造工作。新码头建设和老港区功能调整时,应优化港区布局和码头设计,利用信息技术加强港口科学生产调度;积极推广绿色照明工程;对于油气码头及码头加油站点,鼓励采用先进的油气回收技术和装置等。
《意见》要求各级交通(港口)主管部门和港口企业积极贯彻国家及交通部有关节能减排工作的方针、政策及相关要求,建立健全节能减排工作机制。一是认真落实目标责任制,推行节能减排工作的绩效考核制度;二是健全节能减排监督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节能减排监察制度;三是加大节能减排政策扶持力度,对节能技术与产品推广、重点行业的节能技术改造、重大节能技术示范工程、宣传培训、信息服务、表彰奖励以及节能监督管理体系建设给予政策支持;四是加大节能减排宣传和培训力度,加强国内外节能技术的经验交流与合作;五是建立节能减排工作激励机制,对在节能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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