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发改委网站消息,近日,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国办发[2007]72号),记者就相关问题采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
问:为什么国家要对塑料购物袋提出限制生产销售使用的政策?
答:我国每年都要生产、销售和使用大量塑料购物袋。塑料购物袋在为消费者提供便利的同时,由于过量使用及回收处理不到位等原因,也造成了严重的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据测算,每生产1吨塑料,需消耗3吨石油;目前我国每年随生活垃圾进入填埋场的废塑料占填埋垃圾重量的3-5%,其中大部分是废塑料购物袋,特别是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袋。废塑料在自然条件下不易降解,造成长期的、潜在的生态环境问题。一是废弃塑料包装物混在土壤中,易造成土壤板结,影响农作物吸收养分和水分,导致农作物减产;二是抛弃在陆地或水体中的废塑料包装物,被动物当作食物吞入,导致动物死亡的事件屡见不鲜;三是混入生活垃圾中的废弃塑料很难处理,混有废弃塑料的生活垃圾不适用于堆肥处理,分拣出来的废塑料也因无法保证质量而很难利用。
从1999年开始,我国陆续有北京、天津、江苏、辽宁等十多个省市出台了限制使用超薄塑料袋的规定。由于是局部性的限制政策,超薄塑料袋在管理难度较大的农贸市场以及铁路、交通等流动场所还在大量使用,危害环境。
为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从源头采取有力措施,限制塑料购物袋使用,引导公众科学合理使用塑料购物袋。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指示精神,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科技部等12个部门在广泛听取意见基础上,总结以往部分地区、行业治理“白色污染”的经验教训,借鉴国际经验,研究起草了《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上报国务院并以国务院办公厅名义下发。
问:《通知》对界定超薄塑料袋做了哪些具体规定?
答:超薄塑料袋是指袋单层膜厚度小于0.025mm的塑料袋。我国《商品零售包装袋标准(GB/T18893-2002)》明确规定,非降解塑料袋厚度应不小于0.025mm。
《通知》规定:从2008年6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简称超薄塑料购物袋;自2008年6月1日起,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要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各有关部门要通过相关政策、标准、技术等办法提高废塑料的回收利用水平;倡导消费者重拎布带子、重提菜蓝子,减少使用塑料袋。
问:请您简要介绍一下,在我国之前有哪些国家和地区限制塑料购物袋的使用?
答:近年来,许多国家和地区基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目的,开始对塑料购物袋的生产和使用采取禁止和限制政策。南非从2003年5月起禁止使用厚度在0.03毫米以下的超薄塑料袋,同时要求零售商对塑料袋收费。东非共同体五国中,除布隆迪外,全部采取了限制使用塑料袋的措施。爱尔兰从2005年3月开始对每个塑料购物袋征收相当于13美分的税。德国、荷兰、英国等国的超市都用纸袋替换了塑料袋,一些尚在使用塑料袋的地方,多数也是有偿提供。孟加拉国、印度马哈拉施特拉邦已立法禁止生产、进口和使用塑料袋。韩国1999年实行购物袋收费,塑料袋的使用减少60%。日本也已开始研究,立法限制购物塑料袋的使用。香港将在2008底征收购物塑料袋环保费。台湾地区从2002年开始,购物塑料袋不再免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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