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问:购买家电下乡试点产品有数量限制吗?
答:每户每类补贴产品购买数量不得超过2台(件)。
19.问:农民购买试点产品后如何领取补贴?
答:农民购买试点产品后,在规定时间内,持购买产品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补贴类家电产品专用标识卡、购买人储蓄存折以及管理部门需要的其他材料,到户口所在地乡镇财政部门申报补贴。乡级财政部门初核后,报县财政部门,县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将补贴资金通过银行发放到农民储蓄账户上。
20.问:如何防止家电下乡试点产品向城市回流与骗补行为的发生?
答:为使补贴资金落到实处,为产品设计了专门的产品标识卡(即产品身份证),作为农民领取补贴的依据,同时通过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建立产品的可追溯体系,从生产到销售各环节全程动态跟踪,每台产品、每分钱的流向都有据可查,防止假冒伪劣产品及非试点产品进入家电下乡流通体系,杜绝骗补行为的发生,同时能有效防止试点产品向城市回流。
21.问:生产企业在家电下乡试点工作中要做好哪些工作?
答:一是保证试点产品质量。要将试点产品的品质放在第一位,切实加强对生产流程的监控,把好产品质量关,保证试点产品货真价实。
二是安排好生产进度。严格按照标书和承诺组织生产,争取尽快将试点产品投放市场。两部门将在近期组织相关人员,包括商会协会、地方主管部门和企业代表,成立督察组到企业进行实地检查。
三是保证及时供货。要加强与县级主管部门和基层政府、组织的沟通、协作,共同做好试点产品生产前的调查研究,针对不同试点区域、不同农民收入水平确定不同型号产品的生产规模,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供货时间和供货数量,确保试点产品不断档、不脱销。
四是确定好产品价格。要严格按照规定确定家电下乡试点产品的市场价格,不得高于规定的最高限价和投标时的价格,保证农民买到的试点产品物美价廉。
五是建立试点产品追溯机制。要严格按照规定标准制作标识卡,做到试点产品与标识卡一一对应;及时在信息管理系统上记录标识卡等产品信息,保证试点产品的真实信息与系统记录信息一致,并全程跟踪产品流向。
六是保证配送渠道畅通。有自己销售渠道的生产企业,要进一步完善销售网络,不断向农村延伸;没有自己销售渠道的,要与流通企业搞好衔接和协调。
七是提供优质售后服务。要切实为农民做好试点产品的售后服务,不仅要负责安装好、调试好,还要包教包会,出现问题及时进行维修。
22.问:流通企业在家电下乡试点工作中要做好哪些工作?
答:一是组织好货源。尽快与生产企业签订合同,落实代理的试点产品类别和型号,保证及时将家电下乡试点产品送到农民手中。
二是做好宣传工作。担负起家电下乡政策的宣传重任。家电下乡与一般的促销不同,不仅要通过宣传使家电下乡政策深入人心,更重要的是要宣传得当,让农民对政策有正确的认识。
三是尽快充实销售网点。要按照承诺做好县、乡销售网点的布局,并尽快到县级商务部门进行销售网点的备案;要尽快把承担销售任务的网点充实起来,每个销售门店至少要设立家电下乡专柜,有条件的可以设立专区甚至开设专卖店,同时要有统一的形象以便农民识别。
四是与基层政府和组织密切联系。要与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和基层组织建立良性互动,根据实际情况,共同制定不同区域的销售方案,包括采用乡(镇)政府或村民委员会组织团购还是店铺方式销售、如何建立配送网络体系等。试点开始前期,可以采用大批量配送的方式满足农村需要,以降低成本。
五是做好与信息管理系统的衔接。尽快把销售网点信息工作平台装备起来,要与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运行接口、做好调试,并严格按照系统要求记录销售信息。目前部分地区的乡级主管部门没有联网,流通企业要及时向这些地区的乡财政所报送销售信息。
六是组织好销售。严格按照承诺销售试点产品,把好销售渠道的进入关,杜绝假冒伪劣、以次充好以及非试点的产品进入家电下乡流通体系;不能搞市场垄断、相互压价等不正当竞争,出现违规的流通企业将受到处罚,严重的将被淘汰;要在网点明显位置设立补贴产品明细牌以及投诉举报电话牌等。
23.问:家电下乡试点工作启动后,两部门还有什么后续措施?
答:商务部和财政部将建立综合考核标准和处罚机制,对试点产品生产流通企业进行严格考核。中标企业必须认真履行竞标标准,严格执行两部门的规定,达不到规定要求和标准的,将被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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