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总局出台机场建设补助办法
全国八成以上中小机场将可获得补贴。记者日前从民航总局获悉,民航总局公布的《民航专项基金投资补助机场建设项目实施办法》,将对全国机场的新建和改扩建进行补助。据了解,国内八成机场都将获得补助。
补助资金来自机场建设费
《办法》规定,将利用部分机场建设费资金对全国机场的新建和改扩建进行补助,补助资金的来源为民航机场建设管理费(集中部分)。据了解,机场建设费按管理单位分为民航总局集中部分和机场留成部分。民航总局集中部分指各机场上缴中央国库由民航总局集中管理的50%部分。
据了解,目前机场建设费的收取标准是国内航班每人次50元,国际航班每人次70元。按2006年旅客总周转量1.6亿人次测算,2006年仅此一项收入便可达80亿元,再按每年运输量增长15%测算,4年共可征收400亿元。由于民航总局与各代征机场大多按50%的比例分享该笔资金,因此民航总局能够支配的金额可达200亿元。
根据该《办法》,民航专项基金投资补助机场项目按照大类分为新机场项目和现有机场改扩建项目。投资补助资金也就划分为新建机场资金和机场发展资金两部分进行管理。其中,新建机场资金用于新机场项目;机场发展资金用于现有机场改扩建项目。
对停航机场不予补贴
记者注意到,该《办法》与今年10月民航总局宣布即将出台的《民航中小机场补贴管理办法》形成呼应,在财政上向中小机场倾斜。今年10月,民航总局明确对吞吐量在500万人次以下的中小机场进行补贴。除去目前国内年吞吐量在500万人次以上的19个机场,国内80%以上的机场都能获得补贴。为激励停航机场尽快复航,减少资源浪费,对停航机场不予补贴。(黄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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