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科工委与天津市政府将共同在滨海新区建立“滨海新区军民结合产业基地”,实施一批重大军民结合产业化项目。同时,还将鼓励天津市渤海产业投资基金和其他风险投资基金、投资公司投资军工企业,支持军民结合产业发展。 昨日,国防科工委与天津市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滨海新区将迎来军工企业的投资热潮。
鼓励渤海基金投资军工
事实上,军工集团公司与天津市的合作已经展开。近日,航天科技集团新一代大运载火箭产业化基地、船舶重工集团造修船基地等重大项目就先后在滨海新区开工建设。
协议约定,国防科工委与天津市政府共同在滨海新区建立“滨海新区军民结合产业基地”。天津市政府在滨海新区划定一定区域面积作为产业基地发展用地,对进入基地且符合要求的项目优先组织审查、审批,优先安排资金支持。国防科工委对军工单位进入基地的军民结合产业化项目,优先组织审查、审批,优先安排国家补助资金。
创新投融资方式也是此次战略合作的一大亮点。协议表示,鼓励天津市渤海产业投资基金和其他风险投资基金、投资公司投资军工企业,支持军民结合产业发展。鼓励天津非公有制经济等各类投资主体通过产权投资等方式参与国防科技工业建设和军工企业股份制改造,加快推进军工投资主体多元化。
同时,双方还将共同实施一批重大军民结合产业化项目。国防科工委支持引导各军工集团公司在滨海新区发展航空、航天、船舶、电子、新材料、新能源等军民结合高技术产业。组织有关集团公司抓好空客A320总装线、新一代运载火箭、临港造修船基地等重大项目建设,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重点支持,发挥龙头项目的带动和示范效应。天津市对实施重大军民结合项目所需的配套条件给予重点保障。
双方将共同培育军民结合科技创新体系。国防科工委支持军工单位利用滨海新区科技创新政策,在滨海新区建设研发中心、技术中心、工程中心等科研机构或成果转化机构,加大军民两用技术开发力度,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对符合条件和发展方向的科研项目,国防科工委将给予经费支持。天津市把军工科研单位纳入科技发展规划,给予优惠政策和资金等支持。
天津市政府大力扶持
财税政策方面,天津市对国防科技工业设立的各类技术研发中心、服务型企业给予资金支持,并对其从事技术开发、转让、咨询等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将军工单位一并纳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范围,对经市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按15%税率征收。
同时,天津市对符合产业规划等条件的国防科技工业军民结合项目用地,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价标准提供建设用地,并优先考虑使用招标方式完成工业用地出让。
除了国防科工委对滨海新区军民结合产业基地项目给予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支持外,天津市将根据项目内容,优先给予科技创新资金、高技术产业化资金、工业技术改造资金以及滨海新区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等支持。
天津市还支持津外军工企事业单位成建制迁入天津,或在滨海新区设立分部、研发机构,以及发展产业化项目,积极帮助入津单位尽快解决规划、土地、建设等问题,制定进津职工自住房屋及工人公寓住房的建设管理办法。
规划上,天津市将国防科技工业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军民结合产业发展指导意见,支持各军工集团以各种形式在天津发展军民结合产业。天津市国防科工办还将设立滨海新区军民结合产业基地办事处,以加强滨海新区产业化基地的日常协调管理,推动军民结合产业规划的制定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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