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肉、粮、油和菜等商品价格上涨引起了广泛关注。“结构性上涨”,是我国政府当前做出的判断。1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司长曹长庆在接受中国政府网访谈时剖析了支撑这一判断的原因。
首先,从价格指数看,今年1-11月份,在构成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的八大类商品中,上涨幅度较大的主要是食品类和居住类价格。在1-11月价格总水平上升4.6%中,食品类价格上涨11.9%,影响价格总水平上升4个百分点,占涨价因素的87%。其中仅猪肉价格上涨就影响价格总水平上升1.4个百分点。居住类价格上涨4.3%,影响价格总水平上升0.6个百分点。其余六大类商品价格基本保持平稳,升降相抵,对价格总水平基本没有影响。
其次,我国粮食、生猪、玉米等产品的总供给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品种结构和区域结构矛盾突出,因此引发了价格上涨。粮食品种结构、区域结构供求不平衡,这也会对价格水平变动产生较大影响。
第三,现行调控措施的有效性证明国家对形势的判断是准确的。针对5月份以来猪肉价格大幅度上涨,国务院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包括加大对生猪生产的扶持力度;建立和完善生猪的公共防疫服务体系;加强市场调节和监管工作;妥善安排低收入群体和大中专院校学生生活;完善猪肉储备体系;改进生猪等畜禽产品生产消费统计工作等。目前生猪生产正在逐渐恢复。根据全国物价系统农产品成本调查队调查,11月底,生猪存栏和母猪存栏分别比10月底上升2.2%和8.5%,生猪生产滑坡的情况已经初步得到扭转。这将对稳定后期猪肉价格水平发挥重要作用。
曹长庆认为,价格变动是市场经济的常态。市场经济就是通过价格的变化来引导资源的配置。需求扩大、成本上升、供应减少,这些都会推动价格总水平的上升。从目前的形势来看,综合国际、国内各种因素分析,现在价格总水平涨幅较高的状况可能还要持续一段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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