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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有性暗示、不堪入目等低俗内容的性药品、性仿真器械等广告将被全面清查。12月7日,北京工商部门开始在全市展开整顿非法“性药品”和性病治疗广告的专项行动,重点取缔网上低俗不良的涉性广告。
全市范围清查涉性广告
非法“性药品”广告,是指含有性生活、性暗示等低俗内容的违法药品、保健食品、消毒类产品以及性仿真器械等广告。
此前,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周伯华在12部委广告专项整治部际联席会议上指出,目前利用互联网、都市类报纸、广播、电视发布不良药品、医疗服务广告仍然存在,特别是网上发布非法“性药品”广告和性病治疗广告问题很突出,严重欺骗误导消费者,影响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因此要“坚决禁止和取缔”。
昨天,东城、宣武、丰台工商分局率先召集辖区工商所、广告公司、报刊杂志网络媒体等单位,对媒体单位特别予以提醒,发布不良广告将追究领导责任。
据介绍,此次广告集中清理将持续到明年春节前,媒体、经营性网站、医疗机构、重点药店、药品、保健品生产和经销企业、互联网站将接受全面检查,特别要禁止和取缔网上低俗不良的涉性广告。
网站屡发涉性广告将关闭
按整治通知要求,工商将加强对网上广告的巡查,重点监测门户网站,督促经营性网站建立广告审查员制度,违法单位将被记入其信用档案中。
据介绍,擅自在网上发布涉性药品、保健食品广告,药监、卫生部门将对相关的药品、保健食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暂停其销售,同时将向通信管理部门通报销售网站名单,责令迅速删除涉性内容,拒不改正的网站将面临关闭。(文章来源:新京报 记者廖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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