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率成本转嫁买方
记者日前从海关总署了解到,由于海外市场需求增加,加上焦炭行业出口议价能力较强,我国焦炭出口税率上调带来的新增出口成本被有效地转嫁到国外购买方。多重因素合力推动我国焦炭出口量价持续上涨,抑制焦炭出口新政效果有待进一步观察。
海关统计显示,今年前三季度我国累计出口焦炭1173.1万吨,价值21.5亿美元,比去年同期分别增长9.6%和48%;出口平均价格为183.2美元/吨,同比上涨35%。
继2006年11月1日起对焦炭出口征收5%的关税后,今年6月1日起我国又将焦炭出口暂定税率上调至15%。随着该政策的实施,今年6-7月份我国焦炭出口量明显缩减,但在出口价格快速攀升的带动下,8-9月份焦炭出口量出现反弹。
其中,6、7月份分别出口焦炭130.3万吨和97.7万吨,环比分别下降19.1%和25%,出口均价均在200美元/吨以下。8月份以后焦炭出口均价迅速攀升,8月份上涨至223.9美元/吨,9月份达到226.7美元/吨;与此同时,焦炭月度出口量开始重新放大,8、9月份出口量分别达124.4万吨和146.8万吨,环比分别增长27.3%和18%。
从出口国别来看,今年前三季度,我国焦炭出口日本258万吨,增长56.9%;欧盟254万吨,下降23.6%;巴西181万吨,增长71.1%。对上述3个市场合计占同期我国焦炭出口总量的59.1%。
分析人士表示,目前全国共有焦炭生产企业1400家,产能达3亿吨,其中中小独立焦化企业数量占80%以上。企业数量多、规模小的行业格局尚未完全改变,仍然不利于加强环境保护和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因此建议应继续加强对焦炭产业的宏观调控,严格行业准入管理,优化产业组织和布局;实施产能总量控制,平衡供应,维护焦化出口市场的正常秩序。 (记者 卢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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