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水电开发现状
从2004年到现在,我国电源建设持续保持快速增长,到2006年底,我国发电装机容量达到62200万kW。其中火电48405万kW,水电12857万kW ,核电685万kW,风电187万kW,其他再生能源120万kW。火电、水电、风电、核电和其他再生能源装机容量比例为77.82%、20.67%、0.3%、1.1%和0.2%。
2006年全国发电量28344亿kWh,其中,火电23573亿kWh,水电4167亿kWh,风电27亿kWh ,核电543亿kWh。火电、水电、风电、核电发电量比例为83.17%、14.7%,0.1%和1.92%。按照发电量比较,火电发电量所占比重更大,说明火电设备利用小时数高,燃煤消耗量大。目前和今后一定时期,我国仍然难以改变以煤为主的能源供应结构。
据水利部统计,2006年,全国农村水电新增装机突破600万kW,总装机约5000万kW,占全国水电总装机容量的37%,年发电量1500亿kWh。
2007年1~7月份,全国电源建设新增生产能力(正式投产)4730.42万千瓦。其中火电3993.49万千瓦,水电568.35万千瓦,核电106万千瓦。另外1~7月份,全国已经关闭了695万kW能耗高、污染重的小火电机组。据预测,2007年全年新增投产机组容量将达到9000万kW,关闭火电机组1000万kW。
2005年,国家发改委共核准电源建设项目139项,建设规模11800万kW,其中水电2276万kW,占19.3%。2006年共核准电源建设项目,总规模约7950万kW,其中,火电5960万千瓦,水电13项,1950万kW。
2007年上半年,国家核准开工电站建设项目52个,建设规模37449MW。其中火电项目41个,建设规模34717MW,水电项目3个,建设规模1390MW,风电项目8个,建设规模1342MW。火电、水电和风电所占比例为92.7%,3.7%和3.6%。
截至上半年底,全国在建电源装机容量230000MW(不含已经投产机组),其中火电135000MW,水电88000MW,风电3000MW,核电4300MW。火电、水电、风电和核电所占比例为58.7%,38.2%,1.3%和1.8%。据统计,大中型水电站正在开展预可行性研究的约 82000 MW,正在开展可行性研究或已经完成可行性研究待核准的约 51000 MW,扣除投产容量、蓄能电站后在建大中型水电规模5840万kW,这些在建项目的投产年限直到2017年,多数在2015年之前,高峰在2010年。
值得注意的是,水电在建规模,通常是指已经开工建设但尚未经过验收的项目,其中包括2004年之前国家审批开工、部分机组已经投产甚至全部机组投产的项目(如三峡、龙滩、小湾等),包括国家核准正在建设而部分机组已经投产的项目(彭水);包括正在建设的抽水蓄能电站,甚至有些机组也已经投产的项目(泰安、宜兴等)。因此,发电装机容量的统计对象与在建项目规模的统计对象是不尽一致的,他们之间存在重叠部分。
水电建设周期较火电长,2005年、2006年核准开工建设的大型水电站的发电平均在7年,也就是说,这些电站的投产时间在2012年以后。保持“十二五”及2020年水电建设项目持续稳定发展,每年核准开工的水电建设项目需要保持在1200万kW。
二、 水电开发面临新形势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我们到2020年的奋斗目标,是全国各族人民根本利益所在;科学发展,社会和谐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要求,是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内在需要。我国能源需求的持续增长,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保护环境的内在动力,将进一步促进水电资源开发,而从社会和谐的角度,水电开发必须切实解决好移民安置问题。
当前,水电开发面临新的发展形势和要求。从有利的一方面来讲:
1) 全球气候变化,对自然生态系统和人类生存环境产生严重威胁,需要全球协调一致共同应对。国务院发布的“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要求落实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政策措施;落实节能减排政策措施,大力推进节能降耗,调整能源结构;大力发展水电、风电、太阳能、地热能、潮汐能和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积极推进核电建设。到2010年,力争使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质量包括大水电在一次能源供应结构中的比重提高到10%(目前仅为8%)。把开发水电作为促进中国能源结构向清洁低碳化方向发展的重要措施。在做好环境保护和移民安置的前提下,合理开放和利用丰富的水利资源,加快水电开发步伐,重点加快西部水电建设,因地制宜开发小水电资源。
2) 2007年6月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国家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会议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加快水电、太阳能、风能、生物质发电、沼气的开发利用。总的目标是:提高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结构中的比重,解决偏远地区无电人口供电问题,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推行有机废弃物的能源化利用,推进可再生能源的产业化发展。会议要求,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要与推进节能降耗、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相结合。
3)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家发改委、国家环保总局、国家电监会、国家能源办共同制定的《节能发电调度办法》并启动了试点工作。
节能发电调度是指在保障电力可靠供应的前提下,按照节能、经济的原则,优先调度可再生发电资源,按机组能耗和污染物排放水平由低到高排序,依次调用化石类发电资源,最大限度地减少能源、资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
机组发电排序是节能发电调度的主要依据。各省(区、市)的排序表由省级人民政府责成其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组织编制,并根据机组投产和实际运行情况及时调整。各类发电机组按以下顺序确定序位:
a) 无调节能力的风能、太阳能、水能等可再生能源发电机组;
b) 有调节能力的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发电机组;
c) 核能发电机组;
d) 按“以热定电”方式运行的燃煤热电联产机组;
e) 天然气、煤气化发电机组;
f) 其他燃煤发电机组,包括未带热负荷的热电联产机组;
g) 燃油发电机组。
水电获得优先调度权,可以减少弃水,增加发电量。在保持合理的上网电价的情况下,将增加水电厂的发电收益。在前期设计研究阶段,按照这一政策计算水电站发电量和进行经济评价,国民经济评价和财务评价指标将更加优越。水电效益高,节能环保,必促进水电开发建设,无疑是十分利好的。
从不利的方面来而言,以下因素可能妨碍水电开发进程:
1) 目前和今后一定时期,水电开发建设主要集中在西南部地区,集中度高;西南地区水电开发建设面临更加复杂的建设条件和社会环境,工程地质条件更加复杂、生态环境更加脆弱、地震安全性问题更加突出、移民安置难度更加困难。设计、施工和建设管理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如果应对不当,势必影响开发进程,对此,必须给予高度重视。
2) 受国家宏观调控影响,为抑制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速度过快,因水电建设成本高、投资规模较大,因而最易受到调控。在电力供应紧张的情况下,火电建设速度快,可解燃眉之急,特别受到青睐,水电容易被忽视。在电力供应趋于缓和或饱和情况下,水电开发因一次性投资大,建设周期长,环境社会影响问题较为突出,实际上也难以启动开发。
3) 从能源结构调整、节能减排降耗、应对气候变化等方面,虽然鼓励可再生能源开发,尤其是水电开发,但现行法规和政策体系还不配套,不够完备,政策支持和激励措施不到位,相关政策之间缺乏协调,政策的稳定性差,没有形成支持可再生能源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因此难以保持水电开发的稳定发展,水电开发的前景是光明的,但道路仍然是不平坦的、波浪起伏和曲折的。
4) 煤矿事故频繁发生,水电建设各地安全生产形势也不容乐观。今年汛期,小湾、拉西瓦、锦屏一级、江坪河、田湾河等水电建设工地都出现了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
7月19日,云南省保山槟榔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正在建设的,槟榔江苏家河水电站小江平坝施工工地发生泥石流灾害,造成29位遇难,5人受伤。
7月20日1时15分,青海省贵德县,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第四工程局拉西瓦水电站施工工地,发生岩体滑塌事故,造成8人死亡,11人轻伤,部分设备设施严重损坏。
8月10日,四川省雅安市石棉县局部突降暴雨,位于石棉县草科乡的正在建设中的四川投资集团田湾河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大发水电站遭泥石流袭击,造成10人施工人员死亡、2人失踪、3人轻伤。
三、 正确认识形势,积极应对挑战
截至07年8月底,今年获得国家发改委核准的水电项目,仅3项,装机容量139万kW,2006年全年核准水电开工项目13项,1951万kW,比去年同期相比大幅下降,也与“十五”计划建设要求想去甚远。固原与国家宏观调控有关,但也与项目储备不足有关。一些项目前期工作的深度和内容没有达到新的要求,勘测设计质量不能满足新的规程规范的要求。“重进度、轻质量”,“重数量、轻质量”,盲目赶工,难免留下诸多隐患。建设、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单位对此都必须加以重视,立足当前,放眼长远,认真审视我们的水电开发思路、理念和方法,采取正确的步骤,让水电建设健康有序、稳定和谐发展。
按照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水电开发建设要体现以下几个方面要求:1)坚持安全第一原则,确保工程设计和施工质量;2)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做好水库移民安置工作;3)坚持环境保护原则,实现工程与环境的统一;4)坚持和谐发展,兼顾国家地方和企业各方利益;5)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实现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的相互协调。
西南地区,水能资源丰富,但生态环境脆弱,土地资源匮乏,地质条件复杂,水电工程建设,特别是大型水电站建设,不仅存在相当工程技术难度,而且移民安置任务也很艰巨。我们只有在开展重大科研攻关,研究解决关键技术问题的基础上,妥善处理工程建设与地方发展的关系,才能积极推进西南水电建设的进程,不然,欲速则不达。在工程前期阶段,建设单位需要紧紧依靠设计单位,包括地方政府开展深入细致的分析论证工作,优选设计方案和技术参数,力求循序渐进,稳步推进。
需要强调的是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工程强制性标准和行业有关规定是做好水电开发的关键。
第一、必须严格遵循国家水电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坚持“先规划、后开发”,“先设计、后施工”。大中型水电工程要按照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两个阶段组织开展设计,满足相应规程的要求。主体工程未经国家核准,不得开工建设。
第二、必须高度重视工程安全和工程质量。设计是龙头、是灵魂,只有优秀设计才能带出优质精品工程。为此,必须确保勘测设计周期、加大前期工作投入、把握关键技术问题的研究,加强设计流程管理、设计产品质量的管理和控制。
第三、必须切实加强征地和移民安置前期工作,征地和移民工作的政策性很强,征地范围、实物指标、移民安置方案等都必须严格按规范做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工作,在此基础上,经与有关方面充分协商后确定,并履行相关手续。
第四、必须认真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贯彻“开发中保护、保护中开发”的环保方针,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研究,环境保护措施研究,制定可行有效的环境保护对此措施,落实“三同时”,把水电建设和生态建设结合起来;
第五、必须加强与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取得支持。水电前期工作不单纯是设计单位的事情,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都必须加强与工程所在地政府及有个方面的联系沟通,争取支持,并把水电建设和地方经济发展结合起来。
在最近全国工程咨询设计行业发展高峰论坛上,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强调,工程咨询设计行业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树立先进的咨询设计理念,坚持科学客观公正的行业标准和执业道德,为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益发挥重要作用。要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做到“三个结合”,即把单项工程的设计咨询与统筹城乡区域发展结合起来,把提高项目经济效益与实现社会生态效益结合起来,把引进国外先进技术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结合起来,促进工程质量效益不断提高和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水电开发投资企业、建设管理单位、设计咨询企业都应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指示精神,认真抓好水电开发的前期工作,确保项目设计符合新的形势和发展要求,产品质量符合规程规范的规定,为申请项目核准打下良好基础。
2007年下半年,要积极创造条件,履行程序,争取大岗山、官地、潘口、长河坝、泸定、沙沱、糯扎渡、积石峡等项目获得国家核准,这些项目的总容量1615万kW。如果这些项目得到核准,他们的投产时间将集中在2012年之后。(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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