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参与《能源法》讨论及制定的权威人士前天透露,《能源法》征求意见稿目前已印发各地,正在征求意见,到11月份结束。
征求意见稿再次明确能源的管理主体为“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这表明成立能源部已成为各界共识,“最快将会在明年3月份成立”。
能源专家武建东赞同“明年3月份是设立能源部最好时机”的观点。武建东前天表示,按照惯例,增设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部委必须要在政府换届时进行,还需要经过全国人大审批,明年3月份人大换届选举,因此这是一个最好的时机,“否则此时不设立,非常有可能推到下一届政府,不过鉴于中国能源多头管理的现状,推迟5年后再设立能源部,必然耽误《能源法》的出台,所以这种可能性并不大”。东方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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