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昨日回应外资对进入中国矿业的担忧,称中国继续坚定不移地在矿业领域实行对外开放,确保外国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汪民在2007北京中国国际矿业大会上表示,中国将进一步开放市场,健全矿业市场体系和“引进来”服务体系,改善矿业投资环境,确保外国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中国政府将继续推动政府间的矿产资源管理交流和企业间的矿业合作。外国公司可以依法以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到中国进行风险勘探和资源开发。
一周前,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发布了《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与2004年的版本相比,新目录新增禁止钨、钼、锡等有色金属的开采;在鼓励类中也删除了煤炭、铜、铅等重要资源矿种的外商参与开采行为,同时也不再鼓励西部地区外商独资开采上述矿种。
在外资矿业企业纷纷进入中国的背景下,新目录引发了外资的担忧,尤其是参股中方矿业企业的外资普遍担心企业股本结构变更后,采矿权属性是否会发生变更。
国土资源部矿产开发管理司司长贾其海对此表示,这种情况比较普遍,但只要符合新的外商投资目录,就可以办,中资和外资将是同一个尺度。
贾其海进一步解释,新的目录目的在于引导外资进行深部找矿、难度高的领域找矿,进入企业技术含量要高。
另外一个现实的问题是,新目录中禁止外商进入的钨、钼、锡、锑等矿产,往往会在限制类矿产中出现,形成伴生矿问题。对此,贾其海表示,国土部正在积极制订配套细则。
对于外资企业关注的矿权问题,贾其海表示,商务部等部门很快就要出台新办法,允许外资设立企业,然后可以申请多个矿权,“而在以前是不容易的。”
矿业已成为外商投资的重要领域。目前,有100多家外国公司在中国投资矿产勘查,主要分布在西部地区,涉及石油、天然气、煤炭、铁、铜、铅、锌、金矿等400多个勘查开采项目。外商、港澳台商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矿业企业达到594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