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前,浙江省桐乡市乌镇镇白马墩村的农户朱福明把家里的9亩田地以土地入股的形式流转给了华庄现代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如今不仅每年有5、6千元租金收入,而且还在这家公司打工挣1万多元,收入已是从前的好几倍。
在中国经济最发达的长三角地区,越来越多的城乡居民象朱福明这样,其财产性收入来源已经不再局限在投资股市、银行存款等传统渠道上;不少地方正积极探索“土地入股,年底分红”、“以房易股,‘死钱’变‘活’”等灵活方式,让老百姓拥有更多的财产性收入。
财产性收入一般是指家庭拥有的动产(如银行存款、有价证券等)、不动产(如房屋、车辆、土地、收藏品等)所获得的收入。它包括出让财产使用权所获得的利息、租金、专利收入等;财产营运所获得的红利收入、财产增值收益等。
根据江苏省统计局统计数据,今年上半年长三角十六城市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为211元,同比增长87.1%,其增幅远远高于作为城市居民主体收入的工薪收入增幅。今年前三季度江苏省城镇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156元,增幅达到50.5%,超过该省居民的工资性收入增速。而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近日发布的调查报告显示,浙江省人均财产性收入为486元,同比增长17.6%,也超过了该省的居民工资性收入增长速度。
在浙江嘉兴,2006年城镇居民家庭财产性收入就达到842元,同比增长26.1%;今年前三季度,农民财产性现金纯收入达到199元。嘉兴市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副队长、高级统计师张全跃说,目前嘉兴市农村居民收入已从劳动支付、智力支付转变为财富增长阶段,而城镇居民财产性收入的渠道也已开始多样化,除了出租房屋收入、股息及红利外,也涉及车辆、收藏品等。
江苏省统计部门表示,虽然目前财产性收入在江苏居民收入中所占的绝对额不大,但居民收入的日趋多元使居民收入的增长更加稳定。
长三角地区居民财产性收入快速增长和楼市、股市行情的持续火爆分不开。除了股市、楼市的拉动,长三角地区各级政府也在着力“创造条件”为居民财产性收入增收。例如在南京,政府为鼓励扶持创业,出台了一系列新政,大大降低了创业成本,改善了创业环境,使更多人投入创业致富中,既增加了财产性收入,又促进了就业。
中共十七大报告提出“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的重要精神,正在长三角地区得到落实。
无锡高新区通过提高群众物业的占有水平,增加居民的财产性收入。高新区新安街道成立了房权换股份的富民合作社,将400多户拆迁户多余的安置房换成了股权,“死钱”变成了“活钱”。新安街道净慧寺村的村民老陆将一套90平方米拆迁安置房作为股份,投入街道的富民合作社。他算了笔账:按照街道“前三年年收益8%”的“保底”措施来算,每年他可以净得1.44万元钱的分红。
在长三角地区,这种以土地、房产入股的形式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了。一些地方还组织居民合作进行资产经营。无锡惠山区堰桥街道林陆巷社区党支部书记华正兴表示,他们将组织村民筹资建造5万平方米标准厂房进行资产经营,以入股分红形式每年享受收益,增加村民财产性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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