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1月1日国家决定调整成品油价格,北京市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通知精神,决定从11月份起,由政府对出租汽车新增每车每月110元的燃油临时补贴,以消化燃油调价增加的运营费用。至目前,本市对出租汽车的燃油补贴累计每车每月780元,其中企业520元,政府财政260元。此外,对本市公共交通和农村客运的燃油补贴也将于近日发放到位。
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将及时把此次临时燃油补贴于近日发放到位,并加强对企业和出租汽车运营市场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