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社区服务体系发展规划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前 言
为建立和完善社区服务体系,促进社区发展,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制定本规划。
编制本规划的目的是:阐明我国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明确“十一五”期间的主要发展目标和重点建设任务,提出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的方向和保障措施。
第一章 社区服务体系发展现状和面临的形势
社区服务体系是指以各类社区服务设施为基础,以社区居民、驻区单位为服务对象,以满足社区居民公共服务和多样性生活服务需求为主要内容,政府引导支持,多方共同参与的服务网络及运行机制。
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社区服务不断发展,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一是社区服务设施建设步伐加快,设施数量不断增加,覆盖面不断扩大。截至“十五”末期,全国社区服务中心已达到8479个,一般社区服务设施194796个,特别是近年来通过实施老年福利设施“星光计划”和国债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试点项目,全国城镇新增3.2万多个老年活动之家和约2000个较完善的综合社区服务设施,促进了全国社区服务体系的建设与发展。二是社区服务队伍不断壮大。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已有社区服务专职工作人员30多万人,兼职工作人员50多万人,社区服务志愿者1600多万人,已初步形成由专、兼职工作人员和社区志愿者共同组成的社区服务队伍。三是社区服务对象和内容得到拓展。服务对象已从老年人、残疾人、优抚对象等困难群体逐步扩展到全体社区居民;服务内容从社会救助延伸到就业服务、卫生和计划生育、社区治安、文化教育和体育、便民利民等领域。四是新型社区服务机制初步建立。基层政府和居委会独自提供社区服务的传统格局有所改变,社会企事业单位、驻区单位、社区民间组织、社区居民共同参与社区服务的局面正在形成。社区服务方式、方法得到改进,方便快捷的生活服务圈开始出现,“阳光超市”、“慈善超市”等新型服务方式的作用日趋显现,“一站式”服务不断推广,信息技术逐步应用于社区服务。
但是,我国社区服务总体上仍处于初级发展阶段,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现状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还不相适应,与社区居民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还有不小的差距。比较突出的问题表现为:第一,社区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基本单元的功能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一些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社区层面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社区卫生、就业、社会保障等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社区治安仍旧是群众高度关注的问题。第二,服务体系难以为社区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多方参与机制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社区服务设施数量不足,功能单一,总体水平不高。第三,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和发展缺乏稳定的投入机制,投资主体不明确,资金总量不足,部分地方社区基本公共服务的必要支出得不到保障,社区服务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缺口较大。第四,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缺乏统筹规划和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政策措施。
当前,我国社区服务体系建设面临着一系列机遇和挑战。一方面,我国已经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快现代化建设的新阶段,社区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和综合国力的迅速提高,为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了坚实的物质保障。另一方面,由于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居民对社区服务提出更高、更新的要求,特别是面对城镇1亿以上的流动人口、4200多万退休职工、2200多万困难群众和1400多万下岗失业人员,社区服务的压力不断加大,加快完善社区服务体系已成为满足社区居民社区服务需求和促进社会和谐的紧迫任务。
第二章 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不断满足社区居民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为出发点,充分发挥政府、社区居委会、民间组织、驻社区单位、企业及居民个人在社区服务中的作用,整合社区资源,健全服务网络,拓宽服务领域,优化服务结构,创新服务方式,强化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质量,加快发展步伐,使社区服务体系在提高生活质量,扩大社会就业,改善社会管理,化解社会矛盾,增强社会凝聚力,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公平对待。着眼于社区居民最关心、最需要、通过努力又可以解决的问题,及时提供服务,为社区居民排忧解难,使社区服务覆盖到社区全体成员,为流动人口平等地提供社区服务。
——坚持社会化、多样化、专业化。实现服务主体多元化,坚持政府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和社区居民广泛参与。针对不同服务对象和服务项目,分别采取无偿、低偿、有偿服务,丰富服务形式,提高社区服务的专业化水平。
——坚持全面发展、突出重点。既要整体推进,又要着力解决薄弱环节、重点项目和关键问题;既要坚持广受居民欢迎的传统服务方式,又要善于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不断提高社区服务能力和质量。
——坚持合理规划、资源整合。统筹考虑各类公共资源,科学配置,充分利用现有公共设施,避免重复建设,实现社区服务设施的共建共享。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从各地的实际情况出发,根据经济发展水平、自然条件和居民需求,确定社区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区分不同规模、不同类型的社区及不同类型的社区服务,实行分类指导。
第三节 发展目标
到2010年,在全国城镇逐步建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符合我国基本国情,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立足街道、社区,以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为主体、各类专项服务设施相配套的社区服务设施网络,形成多方参与、责权明晰、配置合理、和谐有序、可持续发展的运行机制,初步建立起覆盖社区全体成员、服务主体多元、服务功能完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较高的社区服务体系。
基本实现全国每个街道拥有一个综合性的社区服务中心;每万名城镇居民拥有约4个社区服务设施,每百户居民拥有的服务设施面积不低于20平方米;70%以上的城市社区具备一定现代信息技术服务手段,满足社区居民多样化的服务需求。东部地区和中、西部有条件的地区要加快发展,创新社区服务体系运行机制,提高社区服务设施和信息化建设水平。其他地区的社区服务体系发展状况要有明显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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