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规定联合体成员中不得有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
“这个项目比较特殊,不接受外企或外资背景企业投标。”11月2日,就公安部采购奥运安保移动通信指挥系统项目对企业资质的要求,负责操作该项目的有关人士作出了这样的答复。
11月1日,公安部对公安奥运安保移动通信指挥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的公告在网上发布。该项目包括移动中卫星地球站(简称“动中通”通信车)、前端采集车等,要求在2008年3月31日前交货完毕。
招标公告明示,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规定联合体成员中不得有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有关人士表示,由于项目性质特殊,高度重视信息安全,因此这一要求不单针对联合体,对所有参与投标的企业都适用。
所有投标人还须签署《公安奥运安保移动通信指挥系统采购项目保密协议书》。协议书指出,该采购项目涉及国家秘密,属于保密项目,要求供应商必须对所有相关文件资料进行妥善保管,不得向任何与项目无关人员提供。有关材料在招标结束后全部交还,不得丢失。
协议书还规定了供应商须配合的其他要求,如将工作人员情况登记造册,有事时积极协助调查。供应商还须承诺在采购活动实施期间及完成后的任何时间内对本项目保密内容不予泄露,如由于疏忽发生泄失密事件,须承担有关法律责任,并赔偿相应经济损失。保密协议长期有效。
据了解,项目将于11月22日开标。作者: 孙立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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