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纸产业发展政策 (PDF格式)
国家发改委昨日公布的《造纸产业发展政策》提出,“十一五”期间,国家将适度控制纸及纸板项目的建设,到2010年,纸及纸板新增产能2650万吨,淘汰现有落后产能650万吨,有效产能达到9000万吨。
《政策》表示,政府将支持国内企业通过兼并、联合、重组和扩建等形式,发展10家左右100万吨至300万吨具有先进水平的制浆造纸企业,发展若干家年产300万吨以上跨地区、跨部门、跨所有制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制浆造纸企业集团。
与此同时,加快整合现有木浆生产企业,关停规模小、技术落后的木浆生产企业;改变小型废纸浆造纸企业数量过多的现状,原则上不再兴建化学草浆生产企业。到2010年,争取使排名前30名的制浆造纸企业纸及纸板产量之和占总产量的比重由目前的32%提高至40%。
在产业布局上,《政策》表示,我国造纸产业发展总体布局应“由北向南”调整,形成合理的产业新布局。其中,长江以南是造纸产业发展的重点地区,要以林纸一体化工程建设为主,加快发展制浆造纸产业;长江以北是造纸产业优化调整地区,重点调整原料结构、减少企业数量、提高生产集中度。
在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方面,把切实降低水资源消耗作为造纸工业资源节约的重点,把草浆企业的污染治理作为造纸工业治理环境污染的关键。全面建设废水排放远程在线监测体系,定期公布企业废水排放情况,依法责令未达标企业限期治理,仍不达标或超总量指标的企业要依法关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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