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年钨锑白银国营贸易出口企业资格及出口供货企业资格年审申报程序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om.cn 2007 年 10 月 31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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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2008年锑品出口供货企业资格标准
一、锑品出口供货企业必须是国家有关部门批复准予生产的冶炼加工企业。
二、锑品生产能力4000吨以上(以2006年底前已具备的生产能力为准,下同),2004-2006年三年出口供货量平均每年1500吨以上。
在同等条件下,采选冶综合类企业、产品链条长、深加工产品比例高的企业优先考虑。
三、产品质量达到现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并通过国家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
四、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依法参加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各项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并提供所在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已按时足额缴费各项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
五、锑精矿到精锑总回收率大于80%。
六、精锑冶炼能耗小于1.27吨标煤/吨产量。
七、工业粉尘、废水、废气排放等环保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标准,并获得省级环保部门批准,并须提供当年由省级环保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
八、装备水平先进,主要设备、仪器、仪表是1990年以后制造的。
九、冶炼企业所采购的锑精矿及初级产品均是来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开采企业和取得出口供货资格的冶炼企业的产品。
附件6
2008年钨品、锑品、白银国营贸易出口企业资格和钨品、锑品
出口供货企业资格年审申报程序
一、各地商务主管部门依据本公告附件1、2,按照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优先考虑采选冶综合类企业,在本地已获得2007年钨、锑国营贸易出口资格的企业家数内,进行2008年钨、锑国营贸易出口企业资格年审,并于2007年11月16日前将年审意见报商务部对外贸易司。中央管理企业年审工作由商务部进行。
二、各地商务主管部门依据本公告附件3,对本地已获得2007白银国营贸易出口资格的企业进行年审,并于11月16日前向商务部对外贸易司报送年审意见以及新增符合白银国营贸易出口企业资格的企业申请。
三、各地商务主管部门按本公告附件4、5,对本地已获得2007钨、锑出口供货资格的企业进行年审,并于11月16日前向商务部对外贸易司报送年审意见以及新增符合钨、锑出口供货企业资格的企业申请。同时抄送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中国钨业协会。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中国钨业协会提出行业意见,并于2007年11月23日前报商务部对外贸易司。 |
来源: 中国发展门户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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