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年钨锑白银国营贸易出口企业资格及出口供货企业资格年审申报程序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om.cn 2007 年 10 月 31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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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2008年白银国营贸易出口企业资格标准
一、生产企业
(一)按国家有关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获得进出口经营资格或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年以上。
(二)西部地区生产企业年产白银40吨以上,其他地区生产企业年产白银80吨以上,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06年统计数据为准。
(三)凡企业所产产品为科技部、商务部、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发布的《中国高新技术出口目录》或科技部发布的《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中所列产品或经科技部认定的高新技术产品,可视产品具体情况适当降低第2款相关标准。
(四)生产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业粉尘、废水、废气的排放达到国家现行标准(尤其是在粗银火法冶炼过程中产生的含砷的烟尘、废水必须经过无害化处理),并获得省级环保部门颁发的达标排放证书,且须提供由省级环保部门出具的本年度检测报告。
(五)粗银生产流程与电解提纯生产流程在同一法人企业完成,且对电解所用粗银生产的环保措施达到第4款要求。
(六)回收银企业在收购地处理含银废料时,不可造成二次污染,排放应达到国家现行标准。
(七)生产企业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要求进行生产,产品质量达到现行国家标准,且用户对其产品质量投诉率为零。
(八)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依法参加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各项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并提供所在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已按时足额缴费各项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
(九)通过国家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
(十)2004-2006年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对于在同等条件下,通过ISO14000系列环境管理标准认证、产品在国际市场注册商标、产品链条长及产品深加工比例高的企业将优先考虑核定其出口经营资格。
二、流通企业
(一)按国家有关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获得进出口经营资格或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5年以上。
(二)具有2004-2006年从事白银制品的经营业绩。
(三)西部地区外贸流通企业年进出口额6000万美元以上,其他地区外贸流通企业年进出口额1.2亿美元以上,以海关总署公布的2006年统计数据为准。
(四)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依法参加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各项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并提供所在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已按时足额缴费各项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
(五)通过国家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
(六)2004-2006年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附件4
2008年钨品出口供货企业资格标准
一、钨品出口供货企业必须是国家有关部门批复准予生产的冶炼加工企业。
二、钨品相当于仲钨酸铵(APT)生产能力3000吨以上(以2006年底前已具备的生产能力为准,下同),2004-2006年三年出口供货量平均每年1000吨以上。
在同等条件下,采选冶综合类企业、产品链条长、深加工产品比例高的企业优先考虑。
三、产品质量达到现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并通过国家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
四、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依法参加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各项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并提供所在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已按时足额缴费各项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
五、钨精矿到APT的主工艺流程回收率大于90%,APT到钨粉回收率大于97%。
六、钨精矿到APT能耗小于1吨标煤/吨产量,APT到钨粉能耗小于4.6吨标煤/吨产量。
七、工业粉尘、废水、废气排放等环保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标准,并获得省级环保部门批准,并须提供当年由省级环保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
八、装备水平先进,主要设备、仪器、仪表是1990年以后制造的。
九、冶炼企业所采购的钨精矿及初级产品均是来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开采企业和取得出口供货资格的冶炼企业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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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国发展门户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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