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就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作出批复(附全文)
国务院批复2007-2020年重庆总体规划,明确五大定位,要求合理确定城市人口和建设用地规模
重庆城乡总体规划日前获得国务院批准,明确了中国“重要的中心城市之一”等五个定位。
中央政府网昨日发布《国务院关于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的批复》(国函〔2007〕90号)。该文件称,国务院原则同意修订后的《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年)》。
此次的批复首次明确重庆的五大定位:“重庆市是我国重要的中心城市之一,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长江上游地区经济中心,国家重要的现代制造业基地,西南地区综合交通枢纽。”
今年6月,重庆和成都被国家批准设立“国家统筹城乡发展综合改革试验区”。
6月27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了重庆市和建设部关于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修编情况的汇报,审议并原则通过《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年)》。
9月20日,国务院最终批复了修订后的上述规划。
当地媒体此前披露的信息称,重庆市在发展战略上,计划通过重点发展以重庆市主城区为核心的一小时车程的“一小时经济圈”,并对渝东南及渝东北片区这两块覆盖三峡库区的区域采取有限度发展的策略。
此规划思路将使未来在渝东南及渝东北片区内大致400多万人转移到“一小时经济圈”。这一人口转移数量是该市承担的三峡移民数量的4倍。至2020年,当地将为此转移约230万人口。
此次批复要求,重庆要按照建设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要求,在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加快以都市区为核心的“一小时经济圈”发展,引导渝东北和渝东南地区协调发展,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和地区差距。
但上述文件也要求,重庆要合理确定城市人口和建设用地规模。
批复要求,到2020年,重庆中心城区城市人口控制在635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520平方公里以内,防止城市人口规模盲目扩大。
重庆市目前共有3200万人口,但其中约2600万人居住在主城区以外的城镇及农村,主城区的常住人口约400万人,约有200万流动人口。
对于建设用地的管理,上述文件要求,重庆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对规划区范围,包括各类开发区在内的一切建设用地与建设活动实行统一、严格的规划管理,市级规划管理权不得下放。
国务院的批复文件还要求,重庆要将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中低价位、中小户型普通商品住房的建设目标纳入近期建设规划,确保城市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用地的分期供给规模、区位布局和相关资金投入。程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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